《玉环市中心城区蓝线专项规划》批前征求意见公告
《玉环市中心城区蓝线专项规划》批前征求意见公告
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现依法将《 (略) (略) 蓝线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者,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该专项规划为批前公示,以最终审批为准)。
一、公示地点: (略) (略) 站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30天。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规划科)
2.邮寄地址: (略) 玉城 (略) 1 (略) 自然资 (略) 8楼809号
3.电话:0576-*
四、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目的
1.为 (略) 城市河流水系、水库、山塘和其他水域等的规划与控制、保护与管理, (略) 河道规划建设, (略) 蓝绿空间, (略) 蓝线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略) 水安全。
2.协调解决现行水域保护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水系冲突问题, (略) 开发建设提供指引。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 (略) (略) 管控范围内*域空间,总面积206.41 平方公里,涉及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漩门三期和芦浦镇,主要包含玉坎河系、庆澜河系、普竹河系、人民塘河系、青沙河系、芦浦河系和漩门三期河系。
(3)规划依据
依据建设部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山塘运行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和《 (略) 水域保护规划报告》 (略) 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4)规划期限
充 (略) 国土空间总体 (略) 水域调查工作,确定规划期限为2021-2035 年。
(5)规划对象
依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略) 实际情况,确定蓝线管控要素包括规划范围内的河道、水库、山塘和其他水域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范围。
(6)、规划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划定蓝线管控的河道、水库、山塘和其他水域等地表水体面积为1160.5703 公顷。
1.规划河道
本次规划河道面积为593.2519 公顷,其管理范围 (略) 实际情况,将河道 (略) 河段和平原(或低丘)区河段,具体划定要求如下:
①平原(或低丘)区河道(段)
I.骨干县级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岸边线向*域延伸不少 (略) 。
II一般县级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岸边线向*域延伸不少 (略) 。
III乡级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岸边线向*域延伸不少 (略) 。
IV村级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岸边线向*域延伸不少 (略) 。
(略) 河道(段)
无 (略) 河道(段)按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2.规划水库
本次规划水库面积为111.3137 公顷,其管理和保护范围线划定要求如下:
(略) :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 (略) 移民线以下的地带;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以外五十米至一百米内的地带。
②大坝(小型):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两端以外不少于五十米的地带(或者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五十米至一百米内的地带;保护范围线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二十米至五十米内的地带。
3.规划山塘
本次规划山塘面积为30.0228 公顷,其管理范围线划定要求如下:
(略) :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下范围。
②坝体:坝体两端向外水平延伸不少于十米的地带。
③溢洪道:溢洪道边墙向外侧水平延伸不少于三米的地带。
④背水坡脚:坝高不超过十米的,为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十米范围内地带;坝高超过十米的,为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坝高值范围内地带。
4、规划其他水域
本次规划其他水域面积为425.9819 公顷,其管理范围线划定要求如下:
其他水域对于有挡水建筑物的其他水域,规划水域控制线参照山塘绘制;对于无挡水建筑物,根据地方上需求绘制规划水域控制线(原则上规划水域控制线范围≥规划临水线范围)。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30日
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现依法将《 (略) (略) 蓝线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者,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该专项规划为批前公示,以最终审批为准)。
一、公示地点: (略) (略) 站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30天。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规划科)
2.邮寄地址: (略) 玉城 (略) 1 (略) 自然资 (略) 8楼809号
3.电话:0576-*
四、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目的
1.为 (略) 城市河流水系、水库、山塘和其他水域等的规划与控制、保护与管理, (略) 河道规划建设, (略) 蓝绿空间, (略) 蓝线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略) 水安全。
2.协调解决现行水域保护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水系冲突问题, (略) 开发建设提供指引。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 (略) (略) 管控范围内*域空间,总面积206.41 平方公里,涉及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漩门三期和芦浦镇,主要包含玉坎河系、庆澜河系、普竹河系、人民塘河系、青沙河系、芦浦河系和漩门三期河系。
(3)规划依据
依据建设部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山塘运行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和《 (略) 水域保护规划报告》 (略) 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4)规划期限
充 (略) 国土空间总体 (略) 水域调查工作,确定规划期限为2021-2035 年。
(5)规划对象
依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略) 实际情况,确定蓝线管控要素包括规划范围内的河道、水库、山塘和其他水域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范围。
(6)、规划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划定蓝线管控的河道、水库、山塘和其他水域等地表水体面积为1160.5703 公顷。
1.规划河道
本次规划河道面积为593.2519 公顷,其管理范围 (略) 实际情况,将河道 (略) 河段和平原(或低丘)区河段,具体划定要求如下:
①平原(或低丘)区河道(段)
I.骨干县级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岸边线向*域延伸不少 (略) 。
II一般县级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岸边线向*域延伸不少 (略) 。
III乡级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岸边线向*域延伸不少 (略) 。
IV村级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岸边线向*域延伸不少 (略) 。
(略) 河道(段)
无 (略) 河道(段)按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2.规划水库
本次规划水库面积为111.3137 公顷,其管理和保护范围线划定要求如下:
(略) :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 (略) 移民线以下的地带;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以外五十米至一百米内的地带。
②大坝(小型):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两端以外不少于五十米的地带(或者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五十米至一百米内的地带;保护范围线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二十米至五十米内的地带。
3.规划山塘
本次规划山塘面积为30.0228 公顷,其管理范围线划定要求如下:
(略) :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下范围。
②坝体:坝体两端向外水平延伸不少于十米的地带。
③溢洪道:溢洪道边墙向外侧水平延伸不少于三米的地带。
④背水坡脚:坝高不超过十米的,为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十米范围内地带;坝高超过十米的,为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坝高值范围内地带。
4、规划其他水域
本次规划其他水域面积为425.9819 公顷,其管理范围线划定要求如下:
其他水域对于有挡水建筑物的其他水域,规划水域控制线参照山塘绘制;对于无挡水建筑物,根据地方上需求绘制规划水域控制线(原则上规划水域控制线范围≥规划临水线范围)。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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