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宝光片区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高州市宝光片区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出 (略) (略) *-01地块的规划条件,使用权面积:*.9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2、容积率:≥0.8;

3、建筑系数:≥40%;

4、绿地率:10%-20%;

5、建筑高度:≤18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30米);

6、建筑退线:详见附图;


公共 (略) 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

1.停车位配建要求: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按《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配建。

2.本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须根据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预留移动通信、燃气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建设位置、容量及其配套资源。

4.若本地块经出让的竞得者与周边相连地块属同一竞得者或共同开发,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直接合并规划条件。


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村委会(居委会)公示栏、镇街公示栏及 (略) 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 (略) 址:http://**)。

5、联系电话:0668-*。

附图:2024(控)C003.pdf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出 (略) (略) *-01地块的规划条件,使用权面积:*.9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2、容积率:≥0.8;

3、建筑系数:≥40%;

4、绿地率:10%-20%;

5、建筑高度:≤18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30米);

6、建筑退线:详见附图;


公共 (略) 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

1.停车位配建要求: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按《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配建。

2.本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须根据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预留移动通信、燃气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建设位置、容量及其配套资源。

4.若本地块经出让的竞得者与周边相连地块属同一竞得者或共同开发,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直接合并规划条件。


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村委会(居委会)公示栏、镇街公示栏及 (略) 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 (略) 址:http://**)。

5、联系电话:0668-*。

附图:2024(控)C003.pdf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