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忠县东溪翠屏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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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忠县东溪翠屏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申请单位: (略)

注销原因:工程名称变更。

注销内容: (略) 政(略)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内容,拟用地面积:2695.29平方米,拟建设规模262.04平方米。

用地性质:排水用地(1302)

公告单位:忠县规划和 (略)

公告地点:1、忠县规划和 (略) 2、东溪镇 3、项目所在地 4、 (略)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注销公告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 (略) 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公告反馈意见”字样,提交 (略) 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注销公告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注销公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 (略) 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鸣玉大道99号 忠县规划和 (略) 收

联系电话:023-(略)

附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注销申请书。

忠县规划和 (略)

2024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_(略).html


申请单位: (略)

注销原因:工程名称变更。

注销内容: (略) 政(略)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内容,拟用地面积:2695.29平方米,拟建设规模262.04平方米。

用地性质:排水用地(1302)

公告单位:忠县规划和 (略)

公告地点:1、忠县规划和 (略) 2、东溪镇 3、项目所在地 4、 (略)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注销公告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 (略) 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公告反馈意见”字样,提交 (略) 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注销公告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注销公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 (略) 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鸣玉大道99号 忠县规划和 (略) 收

联系电话:023-(略)

附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注销申请书。

忠县规划和 (略)

2024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_(略).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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