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产线建设及厂房修缮改造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
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产线建设及厂房修缮改造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北京经济技 (略) 兴 (略) 1号楼南侧厂房
公示时间:2024-10-30至2024-11-05
受理时间:2024-10-30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 (略) 兴 (略) 1号楼南侧厂房,租赁现有厂房建设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简称DHT,属于电驱类产品)生产线,并对现有厂房进行修缮性和适配性改造。项目建成后,于2025年达产,达产后年产能为(略)台。
行政相对人名称: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 (略)
联系人:宋春晓
联系电话:(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北京经济技 (略) 兴 (略) 1号楼南侧厂房
公示时间:2024-10-30至2024-11-05
受理时间:2024-10-30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 (略) 兴 (略) 1号楼南侧厂房,租赁现有厂房建设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简称DHT,属于电驱类产品)生产线,并对现有厂房进行修缮性和适配性改造。项目建成后,于2025年达产,达产后年产能为(略)台。
行政相对人名称: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 (略)
联系人:宋春晓
联系电话:(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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