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鹿城区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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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鹿城区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索引号 /2024-(略)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 (略) ( (略) )
生成日期 2024-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24年鹿城区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 来源:区 (略) 字体:[ ]

关于印发《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都街道、仰义街 (略) ,藤桥镇、山福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工作要求, (略) (略) 制发了《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

关于印发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4〕12号)以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实际,聚焦水稻这一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水平,为激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活力,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扩大种植面积、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提升单产水平的积极性,全面 (略) 粮油种植机械化、工厂化、绿色化种管水平发展,促进肥药减量,提升农业生产质效,促进示范规模种植主体平均单 (略) 前三年平均水平提高5%左右;提高水稻高产关键技术及优良品种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推动主要粮油作物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原则

(一)实施范围。 (略) 涉农街镇为主要范围,全面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二)实施作物。 (略) 粮油作物生产实际,以种植分布最广、面积最大、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水稻为实施作物。

(三)支持对象。申请种植主体必须有正式土地流转合同,从事水稻规模种植且成片种植面积达300亩及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略) 等新型农业经营种植主体,每个申报种植主体限报一个单产提升创建示范地块。

(四)主推技术。 (略) 主推品种等审定品种范围内的水稻品种,如种植审定品种之外的水稻品种,出现无法参评问题,责任由参评种植主体自行承担。

三、实施步骤

(一)种植主体申请。各街镇统一组织发动,引导各类种植主体积极参与,由种植主体确定创建地块等信息,向属地街镇提出申请并填写预申报表(附件1),由各相关街镇审核后于10月20日前汇 (略) (略) 。

(二)统一抽签。根据种植主体申请情况,结合技术实施方案、田间操作档案等,区 (略) 将在晚稻成熟收割前统一组织报名种植主体开展统一抽签方式确定测产地块,原则上每个申请种植主体均需抽检,具体操作如下:根据申报地块平均分成10个抽样方,并从中抽取3个样方,然后在样方中各抽取1亩进行测产。

(三)组织测产。根据统一抽签结果,由区 (略) (略) 工作人员、专家组、相关街镇农办人员组成测产工作小组,前往测产地块,根据技术实施方案,田间操作档案等相关技术手册进行测产,并由测产工作小组及测产种植主体责任人签字确认结果。

(四)公开公示。拟发放补贴对象和金额等情况由各相关 (略) (略) 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达到本方案补贴标准的种植主体发放相应补贴。

四、补贴发放

(一)过程记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切实填写单产提升创建地块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实施种植主体要建立种植主体档案,用图片、影像资料、文字等方式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并根据作物生长农时及时记录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二)补贴条件。本方案补贴根据测产结果发放补贴。申请种植主体申报单产提升创建地块单产测产结果需达到“ (略) 前三年平均水平5%”的硬性指标,未达到该标准的不予发放补贴。

(三)补贴标准。本年度共设置补贴金额(略)元,补贴标准分如下两部分进行发放:

1.达标补贴。针对所有达到补贴条件的种植主体按照每亩40元标准发放单产提升达标补贴,补贴亩数上限为300亩。

2.竞赛奖励。竞赛奖励在达标奖励的基础上发放,按照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分组,按测产结果进行排名。根据参评种植主体数量发放奖励:

如同一组的参评种植主体少于5家,按照公式1测算金额发放平均奖励;

公式1:

平均奖励金额=(补贴总金额?达标补贴)参评种植主体总数

如同 (略) 参评种植主体大于等于5家,按照公式2确定排名奖励总金额,并按照第一名30%、第二名25%、第三名20%、第四名15%、第五名10%的标准发放奖励。

公式2:排名奖励总金额=(补贴总金额?达标补贴?平均奖励)组数

3.原则上每亩最高补贴不得高于100元,具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略) (略) 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邀请相关专家作为技术指导顾问,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服务保障、技术指导、进展调度、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利用卫星遥感成像技术及全随机抽签测产,并采取对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等方式,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三)加强督导检查

区 (略) 将对示范展示、行动措施、技术培训等相关文件、活动资料进行全面严格检查督导,实地了解行动进展、主推技术落实成效和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实地查勘,切实推动单产提升行动落实到位、技术要领落实见效。

(四)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项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件:1. (略) 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

2.单产提升创建地块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

附件1

(略) 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

申请种植

主体

单位名称(盖章)


营业执照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种植地点

镇村地块经度:维度:

作物品种


种植面积


目标单产

公斤/亩

预计测产时间


主要技术

和模式


街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 (略)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需附上测绘图。

附件2

单产提升创建地块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

种植户地块位置地块亩数

种植品种

插秧时间

种植密度(株/亩)

株距(cm)

行距(cm)

前茬作物

创建目标








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

日期

天气

活动内容

投入品名称

使用量及使用设备

植株生长情况

























《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4〕12号)以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实际,聚焦水稻这一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水平,为激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活力,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 (略) (略) 农业 (略) 起草了《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长期以来, (略) 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略) 域年轻劳动 (略) 区域输入,土地集约化成为目前农村农业产业主要的要素使用方式,土地集约化利用不断催生出农业规模生产种植主体,规模生产主体的单产水平提升,是国家实现基本粮食自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为激发规模生产主体提升产出水平,进而促进农业主体机械化、技术化水平提升,农业农村部、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一系列关于单产提升的重要文件。

二、 (略)

为贯彻农业农村部、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规模种植主体提升单产积极性,依照普惠与竞赛相结合的奖励方式, (略) (略) (略) 农业生产实际,起草了《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共5个方面:

(一)锚定工作目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提单产也成为各地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主攻方向。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农业农村厅通知工作部署, (略) (略) 严格依照省农业农村厅的文件制定的工作目标,将工作目标数量化,坚决执行,落实到位。

(二)确定工作范围。文件 (略) 域范围、奖补作物、支持对象、主推技术四个方面确定本次单产提升奖补范围。一是明确工作内容,在不对基层造成额外负担的同时,将本次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二是聚焦规模主体,深入贯彻目前农业生产的主力军,采取抓大放小的原则,以更小的人力物力达到提升农业单产水平的工作目标;三是推广先进技术:通过本次单产提升的工作,进一 (略) 农业生产主体推广先进生产技术,进一步巩固“农业双强”工作成果。

(三)明确工作流程。本次单产提升工作采取种植主体申请、统一抽签、组织测产、公开公示四个步骤做好单产提升工作。一是采取自主自愿的原则:由属地街镇进行宣传动员,规模生产主体采取自主申报的方式,有效激发规模生产主体的主动性;二是采取统一公平的原则:通过统一抽签及第三方专家测产的方式,以统一的标准,透明的工作流程,确保过程公正,结果公平;三是采取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本次工作 (略) ,保障农户的切实利益。

(四)明晰补贴内容。通过过程记录、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三个方面确定补贴的具体内容。一是通过过程记录上,总结单产提升先进经验,鼓励挖掘一批有技术有水平的种植主体;二是明确补贴条件,通过数量化指标引导农户全面提升单产,将结果数量化,将工作实际化;三是通过公式化的计算方式来明确补贴标准,使得达标生产主体普惠获益的同时也进一步鼓励高产主体保持生产激情,进一步营造种好粮,多种粮的生产氛围。

(五)强化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项目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宣传推广四个“加强”来全面提升确保本次工作圆满落地。一是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高度重视单产提升工作,始终把保障粮食生产放在农业工作的第一位;二是强化工作督导。将工作项目化管理,全面接受社会化监督,确保单产提升工作做出实效,规模生产主体切实获益;三是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本次工作总结先进经验,将优秀的经验推 (略) 农业生产中,也进一步吸引社会关注,营造全民关注农业生产的氛围。



索引号 /2024-(略)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 (略) ( (略) )
生成日期 2024-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24年鹿城区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 来源:区 (略) 字体:[ ]

关于印发《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都街道、仰义街 (略) ,藤桥镇、山福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工作要求, (略) (略) 制发了《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

关于印发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4〕12号)以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实际,聚焦水稻这一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水平,为激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活力,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扩大种植面积、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提升单产水平的积极性,全面 (略) 粮油种植机械化、工厂化、绿色化种管水平发展,促进肥药减量,提升农业生产质效,促进示范规模种植主体平均单 (略) 前三年平均水平提高5%左右;提高水稻高产关键技术及优良品种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推动主要粮油作物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原则

(一)实施范围。 (略) 涉农街镇为主要范围,全面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二)实施作物。 (略) 粮油作物生产实际,以种植分布最广、面积最大、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水稻为实施作物。

(三)支持对象。申请种植主体必须有正式土地流转合同,从事水稻规模种植且成片种植面积达300亩及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略) 等新型农业经营种植主体,每个申报种植主体限报一个单产提升创建示范地块。

(四)主推技术。 (略) 主推品种等审定品种范围内的水稻品种,如种植审定品种之外的水稻品种,出现无法参评问题,责任由参评种植主体自行承担。

三、实施步骤

(一)种植主体申请。各街镇统一组织发动,引导各类种植主体积极参与,由种植主体确定创建地块等信息,向属地街镇提出申请并填写预申报表(附件1),由各相关街镇审核后于10月20日前汇 (略) (略) 。

(二)统一抽签。根据种植主体申请情况,结合技术实施方案、田间操作档案等,区 (略) 将在晚稻成熟收割前统一组织报名种植主体开展统一抽签方式确定测产地块,原则上每个申请种植主体均需抽检,具体操作如下:根据申报地块平均分成10个抽样方,并从中抽取3个样方,然后在样方中各抽取1亩进行测产。

(三)组织测产。根据统一抽签结果,由区 (略) (略) 工作人员、专家组、相关街镇农办人员组成测产工作小组,前往测产地块,根据技术实施方案,田间操作档案等相关技术手册进行测产,并由测产工作小组及测产种植主体责任人签字确认结果。

(四)公开公示。拟发放补贴对象和金额等情况由各相关 (略) (略) 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达到本方案补贴标准的种植主体发放相应补贴。

四、补贴发放

(一)过程记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切实填写单产提升创建地块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实施种植主体要建立种植主体档案,用图片、影像资料、文字等方式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并根据作物生长农时及时记录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二)补贴条件。本方案补贴根据测产结果发放补贴。申请种植主体申报单产提升创建地块单产测产结果需达到“ (略) 前三年平均水平5%”的硬性指标,未达到该标准的不予发放补贴。

(三)补贴标准。本年度共设置补贴金额(略)元,补贴标准分如下两部分进行发放:

1.达标补贴。针对所有达到补贴条件的种植主体按照每亩40元标准发放单产提升达标补贴,补贴亩数上限为300亩。

2.竞赛奖励。竞赛奖励在达标奖励的基础上发放,按照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分组,按测产结果进行排名。根据参评种植主体数量发放奖励:

如同一组的参评种植主体少于5家,按照公式1测算金额发放平均奖励;

公式1:

平均奖励金额=(补贴总金额?达标补贴)参评种植主体总数

如同 (略) 参评种植主体大于等于5家,按照公式2确定排名奖励总金额,并按照第一名30%、第二名25%、第三名20%、第四名15%、第五名10%的标准发放奖励。

公式2:排名奖励总金额=(补贴总金额?达标补贴?平均奖励)组数

3.原则上每亩最高补贴不得高于100元,具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略) (略) 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邀请相关专家作为技术指导顾问,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服务保障、技术指导、进展调度、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利用卫星遥感成像技术及全随机抽签测产,并采取对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等方式,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三)加强督导检查

区 (略) 将对示范展示、行动措施、技术培训等相关文件、活动资料进行全面严格检查督导,实地了解行动进展、主推技术落实成效和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实地查勘,切实推动单产提升行动落实到位、技术要领落实见效。

(四)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项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件:1. (略) 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

2.单产提升创建地块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

附件1

(略) 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

申请种植

主体

单位名称(盖章)


营业执照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种植地点

镇村地块经度:维度:

作物品种


种植面积


目标单产

公斤/亩

预计测产时间


主要技术

和模式


街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 (略)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需附上测绘图。

附件2

单产提升创建地块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

种植户地块位置地块亩数

种植品种

插秧时间

种植密度(株/亩)

株距(cm)

行距(cm)

前茬作物

创建目标








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

日期

天气

活动内容

投入品名称

使用量及使用设备

植株生长情况

























《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4〕12号)以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实际,聚焦水稻这一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水平,为激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活力,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 (略) (略) 农业 (略) 起草了《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长期以来, (略) 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略) 域年轻劳动 (略) 区域输入,土地集约化成为目前农村农业产业主要的要素使用方式,土地集约化利用不断催生出农业规模生产种植主体,规模生产主体的单产水平提升,是国家实现基本粮食自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为激发规模生产主体提升产出水平,进而促进农业主体机械化、技术化水平提升,农业农村部、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一系列关于单产提升的重要文件。

二、 (略)

为贯彻农业农村部、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规模种植主体提升单产积极性,依照普惠与竞赛相结合的奖励方式, (略) (略) (略) 农业生产实际,起草了《2024 (略) 水稻规模生产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共5个方面:

(一)锚定工作目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提单产也成为各地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主攻方向。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农业农村厅通知工作部署, (略) (略) 严格依照省农业农村厅的文件制定的工作目标,将工作目标数量化,坚决执行,落实到位。

(二)确定工作范围。文件 (略) 域范围、奖补作物、支持对象、主推技术四个方面确定本次单产提升奖补范围。一是明确工作内容,在不对基层造成额外负担的同时,将本次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二是聚焦规模主体,深入贯彻目前农业生产的主力军,采取抓大放小的原则,以更小的人力物力达到提升农业单产水平的工作目标;三是推广先进技术:通过本次单产提升的工作,进一 (略) 农业生产主体推广先进生产技术,进一步巩固“农业双强”工作成果。

(三)明确工作流程。本次单产提升工作采取种植主体申请、统一抽签、组织测产、公开公示四个步骤做好单产提升工作。一是采取自主自愿的原则:由属地街镇进行宣传动员,规模生产主体采取自主申报的方式,有效激发规模生产主体的主动性;二是采取统一公平的原则:通过统一抽签及第三方专家测产的方式,以统一的标准,透明的工作流程,确保过程公正,结果公平;三是采取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本次工作 (略) ,保障农户的切实利益。

(四)明晰补贴内容。通过过程记录、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三个方面确定补贴的具体内容。一是通过过程记录上,总结单产提升先进经验,鼓励挖掘一批有技术有水平的种植主体;二是明确补贴条件,通过数量化指标引导农户全面提升单产,将结果数量化,将工作实际化;三是通过公式化的计算方式来明确补贴标准,使得达标生产主体普惠获益的同时也进一步鼓励高产主体保持生产激情,进一步营造种好粮,多种粮的生产氛围。

(五)强化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项目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宣传推广四个“加强”来全面提升确保本次工作圆满落地。一是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高度重视单产提升工作,始终把保障粮食生产放在农业工作的第一位;二是强化工作督导。将工作项目化管理,全面接受社会化监督,确保单产提升工作做出实效,规模生产主体切实获益;三是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本次工作总结先进经验,将优秀的经验推 (略) 农业生产中,也进一步吸引社会关注,营造全民关注农业生产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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