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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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略) (略) 发布日期:2024-10-31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未盖章) (略) (略) 关于《 (略) 南部组团垃 (略) 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环建书[2024]0035号 2024-10-22 (略) (略) 广东中山神湾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略) (略) 发布日期:2024-10-31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未盖章) (略) (略) 关于《 (略) 南部组团垃 (略) 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环建书[2024]0035号 2024-10-22 (略) (略) 广东中山神湾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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