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9日拟作出沈阳鸿业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玻璃制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9日拟作出沈阳鸿业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玻璃制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0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 (略) 年产*吨玻璃制品项目 | (略) (略) (略) 永旺街222号 | 沈阳 (略) | 辽宁万益职业 (略) | 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永旺街222号,项目东侧为金杯泰 (略) 理、南侧为嘉华电力、西侧 (略) (略) 、北侧为重矿设备。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38.*元,占项目总投资17.62%。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扩建1#车间和2#车间的窑炉,将1#窑炉由143.5平方米扩建至150平方米;2#窑炉由143.5平方米扩建至152.88平方米;3#窑炉由116平方米扩建至127.8平方米,并对其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外购的碎玻璃改为净玻璃,取消玻璃清洗挑选工序,取消喷砂工序,产能由原*吨/年,扩建至*吨/年;扩建项目1#2#3#窑炉燃料采用生物质燃料,4#窑炉采用天然气,扩建前后所用燃料一致,燃料用量扩建后增加。扩建后年产*吨玻璃制品。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为投料、窑炉、热端蒸涂、冷端蒸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 2.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喷漆设备等运行。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的玻璃瓶,收集尘、废布袋、废纸盒、缠绕膜和打包带、废机油,脱硝废催化剂。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料工序均在封闭操作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负压收集至各自布袋 (略) 理后,分别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 1#、2#、3#窑炉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配套的除尘脱硝一体化装置除尘脱硝+干法脱 (略) 理;4#炉窑产生的废气经1套高温静电除尘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半干法脱 (略) 理;1#、2#炉 (略) 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3#、4#炉 (略) 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热端蒸涂、冷端蒸涂工序均在封闭一体化设备中进行;根据“报告表”, (略) 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脱硝系统产生的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和脱硝废催化剂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 (略) 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改造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不合格玻璃瓶、收集尘、废布袋、废纸盒、缠绕膜和打包带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内,其中不合格玻璃瓶、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其他按照一般工业固 (略) 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0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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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 (略) 年产*吨玻璃制品项目 | (略) (略) (略) 永旺街222号 | 沈阳 (略) | 辽宁万益职业 (略) | 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永旺街222号,项目东侧为金杯泰 (略) 理、南侧为嘉华电力、西侧 (略) (略) 、北侧为重矿设备。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38.*元,占项目总投资17.62%。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扩建1#车间和2#车间的窑炉,将1#窑炉由143.5平方米扩建至150平方米;2#窑炉由143.5平方米扩建至152.88平方米;3#窑炉由116平方米扩建至127.8平方米,并对其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外购的碎玻璃改为净玻璃,取消玻璃清洗挑选工序,取消喷砂工序,产能由原*吨/年,扩建至*吨/年;扩建项目1#2#3#窑炉燃料采用生物质燃料,4#窑炉采用天然气,扩建前后所用燃料一致,燃料用量扩建后增加。扩建后年产*吨玻璃制品。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为投料、窑炉、热端蒸涂、冷端蒸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 2.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喷漆设备等运行。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的玻璃瓶,收集尘、废布袋、废纸盒、缠绕膜和打包带、废机油,脱硝废催化剂。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料工序均在封闭操作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负压收集至各自布袋 (略) 理后,分别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 1#、2#、3#窑炉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配套的除尘脱硝一体化装置除尘脱硝+干法脱 (略) 理;4#炉窑产生的废气经1套高温静电除尘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半干法脱 (略) 理;1#、2#炉 (略) 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3#、4#炉 (略) 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热端蒸涂、冷端蒸涂工序均在封闭一体化设备中进行;根据“报告表”, (略) 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脱硝系统产生的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和脱硝废催化剂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 (略) 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改造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不合格玻璃瓶、收集尘、废布袋、废纸盒、缠绕膜和打包带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内,其中不合格玻璃瓶、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其他按照一般工业固 (略)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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