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2024年度第4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固安县2024年度第4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调查地块概况
1、调查地块利用历史、现状及规划
调查地块位于固安县宫村镇西杨村南侧、大广高速西侧,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北纬39.*°,地块面积为*.40m2,约合42.9622公顷(644.43亩)。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固安县宫村镇西杨村、东杨村、门村营村、西北村,河北京南u009E固安高新技术产 (略) 东徐二村村集体农用地,主要种植花生、玉米等农作物以及杨树、梨树,无生产经营活动。调查地块后期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2、调查地块地层条件
根据2023年7月相邻地块《北华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钻探60.00m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层由新近沉积层、第四纪全新世河湖相沉积及上更新世层组成,岩性以黏性土、粉土及砂土为主。
3、调查地块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2023年7月相邻地块《北华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勘察时所揭露的地层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该参考地块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粉砂层,勘察期间实测稳定水位埋深为17.70~19.60m,高程为6.01~7.30m,地下水流向为西北向东南。
二、调查地块污染识别
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村集体农用地,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村庄,不存在工业企业。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 (略) 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均无潜在污染源,无污染风险。
三、结论
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教育用地条件下的土地利用环境安全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一、调查地块概况
1、调查地块利用历史、现状及规划
调查地块位于固安县宫村镇西杨村南侧、大广高速西侧,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北纬39.*°,地块面积为*.40m2,约合42.9622公顷(644.43亩)。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固安县宫村镇西杨村、东杨村、门村营村、西北村,河北京南u009E固安高新技术产 (略) 东徐二村村集体农用地,主要种植花生、玉米等农作物以及杨树、梨树,无生产经营活动。调查地块后期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2、调查地块地层条件
根据2023年7月相邻地块《北华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钻探60.00m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层由新近沉积层、第四纪全新世河湖相沉积及上更新世层组成,岩性以黏性土、粉土及砂土为主。
3、调查地块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2023年7月相邻地块《北华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勘察时所揭露的地层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该参考地块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粉砂层,勘察期间实测稳定水位埋深为17.70~19.60m,高程为6.01~7.30m,地下水流向为西北向东南。
二、调查地块污染识别
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村集体农用地,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村庄,不存在工业企业。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 (略) 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均无潜在污染源,无污染风险。
三、结论
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教育用地条件下的土地利用环境安全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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