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41号)有关要求,我县获得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元,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主体工作内容
(一)服务主体工作内容。按服务合同开展针对水稻、玉米、甘蔗等粮油糖作物关键薄弱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收集作业材料。当季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如实填写《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表》(附件3),并附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作业图片、支付证明,安装有作业终端监测设备的,提供作业轨迹或监测数据,同时收集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一卡通”存折(银行卡)复印件,及时提交乡镇。服务主体须对服务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三)补助标准。服务对象要坚持以小农户为主,计划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在确保完成绩效任务面积的前提下,原则上财政 (略) 场服务价格的比例应不超过40%,单季作物生产全流程托管的或各关键环节累加的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对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全年享受项目补助的资金总额上限为#元。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有所差别,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补助标准详见《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
本项目所称服务主体是指围绕粮油糖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能够为小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组织。
三、遴选条件
1.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设备、设施、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对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承接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一式3份交当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后交由县 (略) 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和承担任务量。
申报材料包括:马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现场核查。由县 (略) 组织业务人员对申报的服务主体进行现场考察核查确认。
(三)公示。在马山县人民 (略) 站公示承接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名单和举报电话(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必须纳入中 (略) 管理。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县 (略) 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云,0771-#。
附件:1.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
2.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3.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马山县 (略)
2024年10月23日
关于公开遴选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41号)有关要求,我县获得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元,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主体工作内容
(一)服务主体工作内容。按服务合同开展针对水稻、玉米、甘蔗等粮油糖作物关键薄弱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收集作业材料。当季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如实填写《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表》(附件3),并附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作业图片、支付证明,安装有作业终端监测设备的,提供作业轨迹或监测数据,同时收集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一卡通”存折(银行卡)复印件,及时提交乡镇。服务主体须对服务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三)补助标准。服务对象要坚持以小农户为主,计划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在确保完成绩效任务面积的前提下,原则上财政 (略) 场服务价格的比例应不超过40%,单季作物生产全流程托管的或各关键环节累加的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对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全年享受项目补助的资金总额上限为#元。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有所差别,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补助标准详见《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
本项目所称服务主体是指围绕粮油糖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能够为小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组织。
三、遴选条件
1.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设备、设施、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对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承接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一式3份交当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后交由县 (略) 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和承担任务量。
申报材料包括:马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现场核查。由县 (略) 组织业务人员对申报的服务主体进行现场考察核查确认。
(三)公示。在马山县人民 (略) 站公示承接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名单和举报电话(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必须纳入中 (略) 管理。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县 (略) 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云,0771-#。
附件:1.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
2.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3.马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马山县 (略)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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