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关于梁山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梁山县南水北调项目工程维护中心“琉璃河0+000~10+974段治理工程梁山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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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关于梁山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梁山县南水北调项目工程维护中心“琉璃河0+000~10+974段治理工程梁山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70P/2024-# 成文时间 2024-10-31
发布机构 (略) (略) (略)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成文日期 2024-10-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关于梁山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梁山县南水北调项目工程维护中心)“琉璃河(0+000~10+974段)治理工程(梁山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0-3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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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梁山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梁山县南水北调项目工程维护中心)“琉璃河(0+000~10+974段)治理工程(梁山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梁山 (略) (略) 中段梁山县为民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括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琉璃河(0+000~10+974段)治理工程(梁山段)项目

梁山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梁山县南水北调项目工程维护中心)

梁山县拳铺镇(梁山段内)

济宁智诚 (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2.31hm2 。该项目对含琉璃河下游梁山段(河道中泓桩号0+000~4+700,5+850~7+700,8+250~10+174段)进行清淤疏浚,填筑堤防,配套涵闸,提高河道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改建加固桥梁工程等内容。项目总投资 7726.62 万元,环保投资 379.#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施工期间废气 (略) 理措施:做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中必须使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以及 (略) 移动机械环保信息登记,废气排放符合排气污染物排放限 (略) 移动源及施工机械,尽可能的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 (略) 移动施工机械。同时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保养与维修,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保证其尾气达标排放;做好施 (略) 交通组织工作,保 (略) 顺畅等措施;清淤过程中要采用专门的微生物除臭剂喷洒进行除臭,选择符合国家微生物标准要求、无毒无害、不产生二次污染生物除臭剂;该项目的淤泥当日通过载重汽车运至填筑滩 (略) 、两岸补坡,并做好防渗覆盖和清洗等工作,沿线尽量远离距 (略) 。施工完成后临时堆土场通过表层覆土及必要的绿化措施减轻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临时加工厂废气主要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该项目中在加工厂设计时、运行时,必须配套相应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禁止露天加工,同时采取洒水抑等措施加工以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2)施工期废水 (略) 理措施:砂石料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含油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分散于 (略) , (略) 内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对含油废 (略) 理, (略) 理后全部回收,不外排;基坑降排水主要是涵闸等建筑物基础施工时需排除的降雨汇水基坑渗水等。在基坑范围内开挖排水沟并设相应的集水井,通过水泵抽排至基坑外,静置后排入附近沟渠内,对其下游河道水质没有影响;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施工人员的就餐可在就近餐馆解决,入厕设置简易厕所与简易化粪池等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附近农民清掏用做农肥。(3)施工期噪声 (略) 理措施:项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履行夜间施工证明程序。施工期间及临时加工厂内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运行噪声,严格施工期间机械车辆行驶时间、 (略) 线的控制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 (略) 理措施:本项目淤泥全部运至堤坝沿线外侧占地范围内整平。清淤底泥工程应与清淤底泥监测同步进行。当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时(达标底泥),经晾晒后用于堤坝外摊平,抬高滩地,不达标底泥委托有资质 (略) 置;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回填或 (略) 建设,不可回用的部分将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隔油沉淀池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施工期定期后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运营期间无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

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可参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公开相关章节。


信息来源: (略) (略) (略)
索引号 #70P/2024-# 成文时间 2024-10-31
发布机构 (略) (略) (略)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成文日期 2024-10-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关于梁山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梁山县南水北调项目工程维护中心)“琉璃河(0+000~10+974段)治理工程(梁山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0-3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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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梁山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梁山县南水北调项目工程维护中心)“琉璃河(0+000~10+974段)治理工程(梁山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梁山 (略) (略) 中段梁山县为民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括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琉璃河(0+000~10+974段)治理工程(梁山段)项目

梁山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梁山县南水北调项目工程维护中心)

梁山县拳铺镇(梁山段内)

济宁智诚 (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2.31hm2 。该项目对含琉璃河下游梁山段(河道中泓桩号0+000~4+700,5+850~7+700,8+250~10+174段)进行清淤疏浚,填筑堤防,配套涵闸,提高河道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改建加固桥梁工程等内容。项目总投资 7726.62 万元,环保投资 379.#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施工期间废气 (略) 理措施:做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中必须使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以及 (略) 移动机械环保信息登记,废气排放符合排气污染物排放限 (略) 移动源及施工机械,尽可能的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 (略) 移动施工机械。同时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保养与维修,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保证其尾气达标排放;做好施 (略) 交通组织工作,保 (略) 顺畅等措施;清淤过程中要采用专门的微生物除臭剂喷洒进行除臭,选择符合国家微生物标准要求、无毒无害、不产生二次污染生物除臭剂;该项目的淤泥当日通过载重汽车运至填筑滩 (略) 、两岸补坡,并做好防渗覆盖和清洗等工作,沿线尽量远离距 (略) 。施工完成后临时堆土场通过表层覆土及必要的绿化措施减轻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临时加工厂废气主要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该项目中在加工厂设计时、运行时,必须配套相应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禁止露天加工,同时采取洒水抑等措施加工以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2)施工期废水 (略) 理措施:砂石料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含油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分散于 (略) , (略) 内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对含油废 (略) 理, (略) 理后全部回收,不外排;基坑降排水主要是涵闸等建筑物基础施工时需排除的降雨汇水基坑渗水等。在基坑范围内开挖排水沟并设相应的集水井,通过水泵抽排至基坑外,静置后排入附近沟渠内,对其下游河道水质没有影响;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施工人员的就餐可在就近餐馆解决,入厕设置简易厕所与简易化粪池等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附近农民清掏用做农肥。(3)施工期噪声 (略) 理措施:项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履行夜间施工证明程序。施工期间及临时加工厂内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运行噪声,严格施工期间机械车辆行驶时间、 (略) 线的控制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 (略) 理措施:本项目淤泥全部运至堤坝沿线外侧占地范围内整平。清淤底泥工程应与清淤底泥监测同步进行。当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时(达标底泥),经晾晒后用于堤坝外摊平,抬高滩地,不达标底泥委托有资质 (略) 置;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回填或 (略) 建设,不可回用的部分将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隔油沉淀池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施工期定期后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运营期间无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

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可参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公开相关章节。


信息来源: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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