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4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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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4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鑫禧金属年产*只智能炊具项目

(略) 金 (略) 科芯街以东, (略) 以南,仙华南街以西, (略) 以北

浙江 (略)

浙江 (略) 拟总投资*万元,购地30亩,位于科芯街以东, (略) 以南,仙华南街以西, (略) 以北,新建厂房等*平方米。目前,企业厂房均已建成,不涉及施工期影响。项目采用拉伸、金工、清洗、喷漆、组装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智能炊具的生产能力,可实现年产值*万元,税收*元。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生产。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略) 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整治任务。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6、 (略) 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填报工作。

1、废气:喷砂粉尘经自带布袋 (略) 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自带水喷淋湿 (略) 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拉伸油雾、焊接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 (略) 理站(隔油+混凝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化 (略) 理, (略) (略) , (略) 秋 (略) 理 (略) 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 (略) ,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物、喷砂粉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抹布手套、漆渣、废洗枪水、槽渣、污泥、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5楼5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鑫禧金属年产*只智能炊具项目

(略) 金 (略) 科芯街以东, (略) 以南,仙华南街以西, (略) 以北

浙江 (略)

浙江 (略) 拟总投资*万元,购地30亩,位于科芯街以东, (略) 以南,仙华南街以西, (略) 以北,新建厂房等*平方米。目前,企业厂房均已建成,不涉及施工期影响。项目采用拉伸、金工、清洗、喷漆、组装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智能炊具的生产能力,可实现年产值*万元,税收*元。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生产。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略) 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整治任务。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6、 (略) 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填报工作。

1、废气:喷砂粉尘经自带布袋 (略) 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自带水喷淋湿 (略) 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拉伸油雾、焊接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 (略) 理站(隔油+混凝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化 (略) 理, (略) (略) , (略) 秋 (略) 理 (略) 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 (略) ,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物、喷砂粉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抹布手套、漆渣、废洗枪水、槽渣、污泥、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5楼5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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