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华南再生医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华南再生医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华南再生医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31日至 2024年11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号政务服务中心 (略) ,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南再生医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 (略) |
建设单位 | 华南再生医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长洲街道广州国际生物 (略) 1 (略) 第四层401-1、401A、401B单元建设,年研发干细胞制剂90kg、免疫细胞制剂90kg。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活污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 (略) 理,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 (略) (略) 由生物岛再生水 (略) 理。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应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根据华南再生医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31日至 2024年11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号政务服务中心 (略)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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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南再生医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 (略) |
建设单位 | 华南再生医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长洲街道广州国际生物 (略) 1 (略) 第四层401-1、401A、401B单元建设,年研发干细胞制剂90kg、免疫细胞制剂90kg。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活污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 (略) 理,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 (略) (略) 由生物岛再生水 (略) 理。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应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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