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长泰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第二批承担单位立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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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长泰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第二批承担单位立项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3年长泰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第二批承担单位立项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3个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计〔2024〕4号)、《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关于2023 (略) 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漳泰农函〔2024〕33号)、2024年5月29日下午党组会《研究2023 (略) 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初步筛选结果及后续评审立项及建设验收等相关事宜》的分工及2024年9月6日党组会通过第二批启动立项事宜,农技站、畜牧兽医站、经作站分别抽取项目评审专家,并到现场对进入第二批评审立项范围的三家经营主体( (略) (略) 华锦家庭农场、长泰 (略) 、长泰县东蔗果蔬专业合作社)就资质、面积规模、实施内容等进行评审,同意予以立项。

具体补助环节建设内容及拟补助金额详见附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区 (略) 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

电 话:0596-*( (略) (略) 绿色发展站)

0596-*( (略) (略) 农技站)

0596-*( (略) (略) 畜牧兽医站)

0596-*( (略) (略) 经作站)

传 真:0596-*

监督电话:0596-*(纪检监察组)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2023 (略) 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第二批建设承担单位立项情况表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关于2023年长泰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第二批承担单位立项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3个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计〔2024〕4号)、《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关于2023 (略) 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漳泰农函〔2024〕33号)、2024年5月29日下午党组会《研究2023 (略) 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初步筛选结果及后续评审立项及建设验收等相关事宜》的分工及2024年9月6日党组会通过第二批启动立项事宜,农技站、畜牧兽医站、经作站分别抽取项目评审专家,并到现场对进入第二批评审立项范围的三家经营主体( (略) (略) 华锦家庭农场、长泰 (略) 、长泰县东蔗果蔬专业合作社)就资质、面积规模、实施内容等进行评审,同意予以立项。

具体补助环节建设内容及拟补助金额详见附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区 (略) 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

电 话:0596-*( (略) (略) 绿色发展站)

0596-*( (略) (略) 农技站)

0596-*( (略) (略) 畜牧兽医站)

0596-*( (略) (略) 经作站)

传 真:0596-*

监督电话:0596-*(纪检监察组)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2023 (略) 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第二批建设承担单位立项情况表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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