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新城01编制单元ST01—0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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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新城01编制单元ST01—0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批前公示

《 (略) (略) 生态产业园01编制单元ST01—0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及图则》 (略) 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产业园内,天贺大道 (略) (略) 西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 (略) (略) 生态产业园01编制单元ST01—0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ST01—05—04地块面积约360.7亩,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0.7,建筑系数不高于65%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24米。

调整内容:将地块分为ST01—05—04A、ST01—05—04B两个地块,其中ST01—05—04A地块面积约111.7亩,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调整为不高于2.0不低于0.6,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24米;ST01—05—04B地块面积约249.0亩,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保持不变(其中已出让部分按照出让合同执行)。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 (略) (略) 网站http://**。

(三) (略) 产业园内,天贺大道 (略) (略) 西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 (略) (略) 城市建设科(地址: (略) 贺州大道403号,电话:(略),邮箱:*@*ttp://**.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后对比图

3.调整前图则

4.调整后图则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关联文件:

《 (略) (略) 生态产业园01编制单元ST01—0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及图则》 (略) 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产业园内,天贺大道 (略) (略) 西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 (略) (略) 生态产业园01编制单元ST01—0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ST01—05—04地块面积约360.7亩,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0.7,建筑系数不高于65%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24米。

调整内容:将地块分为ST01—05—04A、ST01—05—04B两个地块,其中ST01—05—04A地块面积约111.7亩,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调整为不高于2.0不低于0.6,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24米;ST01—05—04B地块面积约249.0亩,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保持不变(其中已出让部分按照出让合同执行)。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 (略) (略) 网站http://**。

(三) (略) 产业园内,天贺大道 (略) (略) 西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 (略) (略) 城市建设科(地址: (略) 贺州大道403号,电话:(略),邮箱:*@*ttp://**.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后对比图

3.调整前图则

4.调整后图则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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