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年产塑料制品300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市南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年产塑料制品300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年产塑料制品300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头 (略) 35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塑料制品300吨搬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南头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现有项 (略) 南 (略) 36号首层,项目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年产面壳*件、底壳*件、盖*件、杯*个、隔音罩6000件、配件*件。项目于2019年取得新建项目批复,未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进行排污登记管理。现有项目已经停产,搬迁项目与现有项目不存在依托关系,不存在现有污染源留存问题。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南头 (略) 理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略) 进行公告;南头镇综合 (略) 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略) (略) 年产塑料制品300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头 (略) 35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塑料制品300吨搬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南头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现有项 (略) 南 (略) 36号首层,项目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年产面壳*件、底壳*件、盖*件、杯*个、隔音罩6000件、配件*件。项目于2019年取得新建项目批复,未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进行排污登记管理。现有项目已经停产,搬迁项目与现有项目不存在依托关系,不存在现有污染源留存问题。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南头 (略) 理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略) 进行公告;南头镇综合 (略) 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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