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庆油田作业区2023年产能建设部署调整80号平台等5个平台21口井建设项目吉木萨尔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吉庆油田作业区2023年产能建设部署调整80号平台等5个平台21口井建设项目吉木萨尔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 (略) 吉庆油 (略) :
你公司《关于<吉庆油 (略) 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 (略) 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吉庆油 (略) 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 (略) 域)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15.22″,北纬44°8′55.66″。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新建采油井口装置21座, (略) 5座, (略) 计量站1座, (略) 计量站2座,单井计量装置5座,3立方米除硫加药撬1座,10立方米除硫加药撬4座。新建单井采油管线共计2.1千米,集油支线3.2千米。2.公用工程,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通信、道路、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固 (略) 置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约占总投资的3.73%。
二、根据中勘冶金勘 (略) (略) 编制的《吉庆油 (略) 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 (略) 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4〕167号)、 (略) 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关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4〕49号),本项目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要求, (略) “十四五”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统 (略) 、 (略) 线、加强挖填施工管理等控制占地影响范围,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和地表开挖造成的不利影响;项目在选址、施工作业时,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运营期加强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退役期做好设备产出及固井、封井工作。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制定完 (略) 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加强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物料遮盖的措施。运输车辆定期检修,燃用合格油品。运营期油气开采、 (略) 理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井场、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修,各场界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略)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表1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循环使用;管线试压废水用于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井场撬装 (略) (略) 理后用 (略) 、井 (略) 降尘;压裂返排液排入回收罐中,运至页岩油 (略) 理。运营期采出水运至页岩油 (略) 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中有关指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页岩油 (略) 理。严格 (略) 防渗措施;定期做好阀门、管线等巡检;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 (略) 置措施,确保不 (略) 域及下游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 (略) 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 (略) 置资质和能力 (略) 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纳入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 (略) 置能力。
(七)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 (略) 置报废管线,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开展固井、封井工作,防范次生风险和防止污染。同时,及时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略)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要求,落实退役期生态恢复措施。
(八)加强相关依托工程管理,待页岩油联合站二期扩建工程建设投产后,尽快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确保依托的可行性。
四、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项目运营期必须严 (略) 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并严格按证排污。
五、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程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生态、土壤和水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八、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整改措施,确保投运前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九、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吉木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吉木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4年9月30日????
中 (略) 吉庆油 (略) :
你公司《关于<吉庆油 (略) 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 (略) 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吉庆油 (略) 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 (略) 域)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15.22″,北纬44°8′55.66″。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新建采油井口装置21座, (略) 5座, (略) 计量站1座, (略) 计量站2座,单井计量装置5座,3立方米除硫加药撬1座,10立方米除硫加药撬4座。新建单井采油管线共计2.1千米,集油支线3.2千米。2.公用工程,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通信、道路、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固 (略) 置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约占总投资的3.73%。
二、根据中勘冶金勘 (略) (略) 编制的《吉庆油 (略) 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 (略) 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4〕167号)、 (略) 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关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4〕49号),本项目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要求, (略) “十四五”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统 (略) 、 (略) 线、加强挖填施工管理等控制占地影响范围,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和地表开挖造成的不利影响;项目在选址、施工作业时,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运营期加强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退役期做好设备产出及固井、封井工作。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制定完 (略) 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加强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物料遮盖的措施。运输车辆定期检修,燃用合格油品。运营期油气开采、 (略) 理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井场、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修,各场界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略)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表1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循环使用;管线试压废水用于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井场撬装 (略) (略) 理后用 (略) 、井 (略) 降尘;压裂返排液排入回收罐中,运至页岩油 (略) 理。运营期采出水运至页岩油 (略) 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中有关指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页岩油 (略) 理。严格 (略) 防渗措施;定期做好阀门、管线等巡检;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 (略) 置措施,确保不 (略) 域及下游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 (略) 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 (略) 置资质和能力 (略) 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纳入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 (略) 置能力。
(七)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 (略) 置报废管线,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开展固井、封井工作,防范次生风险和防止污染。同时,及时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略)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要求,落实退役期生态恢复措施。
(八)加强相关依托工程管理,待页岩油联合站二期扩建工程建设投产后,尽快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确保依托的可行性。
四、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项目运营期必须严 (略) 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并严格按证排污。
五、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程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生态、土壤和水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八、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整改措施,确保投运前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九、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吉木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吉木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4年9月3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