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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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现将“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验 (略) 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其主要建设 (略) 大河综合治理:包括支流河道清淤、生态护岸、生态蓄水、沿河截污、 (略) 完善、雨污分流改造、 (略) 理厂提标改造、河口湿地工程,桥梁建设、城中村截污治理、河道生态绿化工程、农村生活废水治理等;②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保护建设包括供水保障、水质达标、安全监控及制度健全工程等。备用水源供水工程包括新建原水取水口一座、新建原水输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芒市 (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若需查阅纸质资料,请到云南 (略) (略) 37号进行查阅。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云南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现将“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验 (略) 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其主要建设 (略) 大河综合治理:包括支流河道清淤、生态护岸、生态蓄水、沿河截污、 (略) 完善、雨污分流改造、 (略) 理厂提标改造、河口湿地工程,桥梁建设、城中村截污治理、河道生态绿化工程、农村生活废水治理等;②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保护建设包括供水保障、水质达标、安全监控及制度健全工程等。备用水源供水工程包括新建原水取水口一座、新建原水输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芒市 (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若需查阅纸质资料,请到云南 (略) (略) 37号进行查阅。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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