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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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长城钻探2024年 (略) 块第二批产能建设配套天然气管线项目

(略) 乌审旗以及鄂托克旗境内

中 (略) (略) (略)

(略) 则渊 (略)

长城钻探2024年 (略) 块第二批产能建设配套天然气管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 (略) 鄂托克旗和乌审旗境内,本项目共建设8条天然气输气管线,管线全长8.81公里,每条管线设计输送能力为1.0×104立方米/天,其中1、2、6、7、8、9管线为新增管线,将新增采气井与现有采气井连接,4、5号管线为替换现有老旧管线。项目总投资911.#元,期杂环保投资#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管线敷设对土地类型的影响及对动植物的扰动。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包括:控制在施工作业带,并使用显著标志(如彩旗或彩色条带)加以界定;施工过程中表土单独堆存、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管线实施分段作业,避免长距离施工造成大面积的施工裸露带,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时,应尽量避开,不得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场所;加强施工队#职工环境保护思想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带以外的作物和树木,不准乱挖,乱采野生植物,不准随便破坏动物巢穴,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对施工过程中临时破坏的植被,施工结束后采用本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加密种植沙蒿、沙柳等当地灌木作物对灌木林地进行恢复,同时组织养护人员定期巡检,发现植被未存活地块及时补种,保证植被恢复率为100%。

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生态恢复措施包括:组织养护人员定期巡检,加强植被的养护、抚育工作,发现植被未存活地块及时补种,保证植被的成活率,同时确保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以及焊接、补口废气。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包括:施工期间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限制车辆车速等;设备应进行定期保养,使设备运转良好,同时选用节能环保型柴油机动力设备;使用产尘量较少的焊接方法;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减少焊条用量;优化补口工艺,减少收缩套(带)使用量,控制加热温度,减少有机废气产生量;管线敷设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及时开挖,及时回填,施工结束立即对管线进行植被恢复。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为天然气管线工程,管道无泄压放空阀,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排放。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采用试压车(车载式空压机)进行空气试压,无生产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

报告书提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生活污水(28.8立方米)由2立方米污水罐暂存,定期由罐车拉运至苏10-3集气站的地埋式一体 (略) 理设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排放浓度限值后定期由罐车送往鄂托克 (略) (略) 理。

2.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管线由原工作人员调配进行维护,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影响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

报告书提出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不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在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仅建设管线,不涉及泵房等噪声源,因此本项目正常工况下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期生活垃圾、试压前清管废渣、更换的老旧管线和施工垃圾。

报告书提出施工期固 (略) 置措施包括:生活垃圾(0.6吨)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桶,每天施工结束后带回施工队居住地,倒入当地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试压前清管废渣(4.41千克)、更换的老旧管线(1.5公里)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 (略) 置;施工垃圾(1.762吨)集中存放,其中可回收利用废边角料及废焊条(1吨)作为废品外售;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施工垃圾(0.762吨)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送当地建筑垃圾 (略) 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行过程中不清管,不产生清管废渣,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六)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包括:管道埋设深度为管顶覆土深度1.5米以下,加强地下管道及设施的固化和密封,采用防腐蚀和防爆材料,输气管线运行过程中采用压力监测等多种途径的监测手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长城钻探2024年 (略) 块第二批产能建设配套天然气管线项目

(略) 乌审旗以及鄂托克旗境内

中 (略) (略) (略)

(略) 则渊 (略)

长城钻探2024年 (略) 块第二批产能建设配套天然气管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 (略) 鄂托克旗和乌审旗境内,本项目共建设8条天然气输气管线,管线全长8.81公里,每条管线设计输送能力为1.0×104立方米/天,其中1、2、6、7、8、9管线为新增管线,将新增采气井与现有采气井连接,4、5号管线为替换现有老旧管线。项目总投资911.#元,期杂环保投资#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管线敷设对土地类型的影响及对动植物的扰动。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包括:控制在施工作业带,并使用显著标志(如彩旗或彩色条带)加以界定;施工过程中表土单独堆存、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管线实施分段作业,避免长距离施工造成大面积的施工裸露带,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时,应尽量避开,不得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场所;加强施工队#职工环境保护思想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带以外的作物和树木,不准乱挖,乱采野生植物,不准随便破坏动物巢穴,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对施工过程中临时破坏的植被,施工结束后采用本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加密种植沙蒿、沙柳等当地灌木作物对灌木林地进行恢复,同时组织养护人员定期巡检,发现植被未存活地块及时补种,保证植被恢复率为100%。

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生态恢复措施包括:组织养护人员定期巡检,加强植被的养护、抚育工作,发现植被未存活地块及时补种,保证植被的成活率,同时确保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以及焊接、补口废气。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包括:施工期间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限制车辆车速等;设备应进行定期保养,使设备运转良好,同时选用节能环保型柴油机动力设备;使用产尘量较少的焊接方法;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减少焊条用量;优化补口工艺,减少收缩套(带)使用量,控制加热温度,减少有机废气产生量;管线敷设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及时开挖,及时回填,施工结束立即对管线进行植被恢复。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为天然气管线工程,管道无泄压放空阀,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排放。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采用试压车(车载式空压机)进行空气试压,无生产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

报告书提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生活污水(28.8立方米)由2立方米污水罐暂存,定期由罐车拉运至苏10-3集气站的地埋式一体 (略) 理设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排放浓度限值后定期由罐车送往鄂托克 (略) (略) 理。

2.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管线由原工作人员调配进行维护,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影响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

报告书提出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不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在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仅建设管线,不涉及泵房等噪声源,因此本项目正常工况下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期生活垃圾、试压前清管废渣、更换的老旧管线和施工垃圾。

报告书提出施工期固 (略) 置措施包括:生活垃圾(0.6吨)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桶,每天施工结束后带回施工队居住地,倒入当地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试压前清管废渣(4.41千克)、更换的老旧管线(1.5公里)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 (略) 置;施工垃圾(1.762吨)集中存放,其中可回收利用废边角料及废焊条(1吨)作为废品外售;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施工垃圾(0.762吨)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送当地建筑垃圾 (略) 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行过程中不清管,不产生清管废渣,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六)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包括:管道埋设深度为管顶覆土深度1.5米以下,加强地下管道及设施的固化和密封,采用防腐蚀和防爆材料,输气管线运行过程中采用压力监测等多种途径的监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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