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24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沅陵县2024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根据《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37号)等文件要求,经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比对、下发数据及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核实后,拟确认2024年度第二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7家,现予以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第一条“被列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和司法部门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以享受稳岗返还”规定。对上述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以及对上述公示单位有其他异议的,可进行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凡来信、来访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06日
受理部门:沅陵县人力资源和 (略) (沅陵镇辰州中街86 (略) 二栋2楼办公室,电话:0745—*,邮编:*)
沅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根据《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37号)等文件要求,经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比对、下发数据及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核实后,拟确认2024年度第二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7家,现予以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第一条“被列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和司法部门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以享受稳岗返还”规定。对上述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以及对上述公示单位有其他异议的,可进行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凡来信、来访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06日
受理部门:沅陵县人力资源和 (略) (沅陵镇辰州中街86 (略) 二栋2楼办公室,电话:0745—*,邮编:*)
沅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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