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滚塑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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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滚塑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天津 (略) 滚塑车间扩建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滚塑车间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 (略) 华苑科技园(环外)海 (略) 11号 A座厂房4层北侧部 (略) 域

建设单位

天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世纪鑫海(天津) (略)

项目概况

天津 (略) 位于天津滨 (略) 华苑科技园(环外)海 (略) 11号,租赁厂房A座和D栋部分厂房,主要从事医用教学模型制造。现该公司拟投资#元,依托现有工程A座厂房4层北侧部 (略) 域建设滚塑车间扩建项目,主要购置2台滚塑机、1台塑化机,同时增加2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现有注塑、发泡、熔蜡工序产生的废气;建成后预计年产静脉输液臂600个、高级成人护理模型等医用教学模型1600套。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暂存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滚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连接管道收集,经风冷散热器+改造后的二级活性炭 (略) 理后,依托现有的1根26m高排气筒P1排放。现有注塑、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整体收集,进入新增的二级活性炭 (略) 理后,依托现有的1根26m高排气筒P2排放。现有熔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柜收集,进入新增的二级活性炭 (略) 理后,依托现有的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P1、P2、P3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P1排气筒排放的氯化氢、氯#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P2排气筒排放的#烯腈、#苯、#苯、苯#烯、1,3-#二烯、MDI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清单(#)相应限值要求。P1、P2、P3排气筒等效后,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略) 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 (略) 的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废水一同经A座和D栋共用的排污口(DW001) (略) 污水总 (略) (略) ,最终 (略) (略) 理厂。排污口(DW001)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生产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及室外风机等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下脚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 (略) 理;废活性炭、PVC废料、废油、废油桶、废增塑剂、废增塑剂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理。 (略) 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天津 (略) 滚塑车间扩建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滚塑车间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 (略) 华苑科技园(环外)海 (略) 11号 A座厂房4层北侧部 (略) 域

建设单位

天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世纪鑫海(天津) (略)

项目概况

天津 (略) 位于天津滨 (略) 华苑科技园(环外)海 (略) 11号,租赁厂房A座和D栋部分厂房,主要从事医用教学模型制造。现该公司拟投资#元,依托现有工程A座厂房4层北侧部 (略) 域建设滚塑车间扩建项目,主要购置2台滚塑机、1台塑化机,同时增加2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现有注塑、发泡、熔蜡工序产生的废气;建成后预计年产静脉输液臂600个、高级成人护理模型等医用教学模型1600套。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暂存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滚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连接管道收集,经风冷散热器+改造后的二级活性炭 (略) 理后,依托现有的1根26m高排气筒P1排放。现有注塑、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整体收集,进入新增的二级活性炭 (略) 理后,依托现有的1根26m高排气筒P2排放。现有熔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柜收集,进入新增的二级活性炭 (略) 理后,依托现有的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P1、P2、P3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P1排气筒排放的氯化氢、氯#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P2排气筒排放的#烯腈、#苯、#苯、苯#烯、1,3-#二烯、MDI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清单(#)相应限值要求。P1、P2、P3排气筒等效后,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略) 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 (略) 的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废水一同经A座和D栋共用的排污口(DW001) (略) 污水总 (略) (略) ,最终 (略) (略) 理厂。排污口(DW001)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生产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及室外风机等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下脚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 (略) 理;废活性炭、PVC废料、废油、废油桶、废增塑剂、废增塑剂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理。 (略) 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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