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万峰竹业年产竹制品、竹木碎屑加工、木材生产销售项目拟批准公示
宜黄万峰竹业年产竹制品、竹木碎屑加工、木材生产销售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 (略) 6号,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 (略) 窗口(#)
项目名称 | 宜黄万峰竹业年产竹制品、竹木碎屑加工、木材生产销售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 (略) /宜黄县/黄陂镇十都村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 况 | 宜黄万峰竹业年产竹制品、竹木碎屑加工、木材生产销售项目位于宜黄县黄陂镇十都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度8分29.809秒,北纬27度18分22.723秒,本项目占地面积#m2。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毛竹、木头、竹木屑等为原辅材料,经锯断、开片、拉丝、切断、硫磺熏制、削尖、烘干、抛光、包装等工序生产竹筷;经粉碎、烘干、成型、炭化、冷却等工序生产机制炭;经断料开方、清边、烘干、梳齿、涂胶指接、拼板、热压、裁边等工序生产指接板。 产品方案:年产竹筷3000t/a、指接板3000m3/a、机制炭3000t/a。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个一层的竹加工车间(1620m2)、1个一层的木制品加工车间(1620m2)、1个一层的炭化车间(810m2)、1个一层的烘干及制棒车间(810m2)、1个一层的成品仓库(1620m2)、1个三层的综合楼(2520m2)、1个化粪池、1个一般固废间(10m2)、1个危废暂存间(10m2)、1套碱喷淋+15m的排气筒(DA001)、2套布袋除尘+15m的排气筒(DA002、DA003)、1套15m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1套二级活性炭+15m的排气筒(DA005)、1套布袋除尘+35m的排气筒(DA006)。 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8.#元,占总投资的6.5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料加工、硫磺熏制、竹制品加工、粉碎、炭化、热压、烘干、锅炉燃烧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等。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硫磺熏制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竹制品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烘干工序木煤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锅炉燃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布 (略) 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烘干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中燃煤锅炉要求;热压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硫磺熏制、竹制品加工、粉碎、热压、木料加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非#烷总烃。通过做好车间通风换气工作、 (略) 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非#烷总烃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 (略) 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喷淋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内 (略) 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浓水为清洁下水,可直接用于灌溉。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锯木机、断木机、锯竹机、磨光机、削尖机、空压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75-85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范围内,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 (略) 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粉尘、废包装袋、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布袋、脱硫石膏、炉渣、纯水制备废膜、木焦油木醋液、废机油、废活性炭。 收集粉尘、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包装袋、废布袋、脱硫石膏、炉渣、纯水制备废膜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清运;木焦油木醋液、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略) 理。 本项目新建1个一般固废间(10m2)和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 (略) 6号,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 (略) 窗口(#)
项目名称 | 宜黄万峰竹业年产竹制品、竹木碎屑加工、木材生产销售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 (略) /宜黄县/黄陂镇十都村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 况 | 宜黄万峰竹业年产竹制品、竹木碎屑加工、木材生产销售项目位于宜黄县黄陂镇十都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度8分29.809秒,北纬27度18分22.723秒,本项目占地面积#m2。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毛竹、木头、竹木屑等为原辅材料,经锯断、开片、拉丝、切断、硫磺熏制、削尖、烘干、抛光、包装等工序生产竹筷;经粉碎、烘干、成型、炭化、冷却等工序生产机制炭;经断料开方、清边、烘干、梳齿、涂胶指接、拼板、热压、裁边等工序生产指接板。 产品方案:年产竹筷3000t/a、指接板3000m3/a、机制炭3000t/a。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个一层的竹加工车间(1620m2)、1个一层的木制品加工车间(1620m2)、1个一层的炭化车间(810m2)、1个一层的烘干及制棒车间(810m2)、1个一层的成品仓库(1620m2)、1个三层的综合楼(2520m2)、1个化粪池、1个一般固废间(10m2)、1个危废暂存间(10m2)、1套碱喷淋+15m的排气筒(DA001)、2套布袋除尘+15m的排气筒(DA002、DA003)、1套15m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1套二级活性炭+15m的排气筒(DA005)、1套布袋除尘+35m的排气筒(DA006)。 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8.#元,占总投资的6.5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料加工、硫磺熏制、竹制品加工、粉碎、炭化、热压、烘干、锅炉燃烧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等。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硫磺熏制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竹制品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烘干工序木煤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锅炉燃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布 (略) 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烘干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中燃煤锅炉要求;热压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硫磺熏制、竹制品加工、粉碎、热压、木料加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非#烷总烃。通过做好车间通风换气工作、 (略) 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非#烷总烃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 (略) 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喷淋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内 (略) 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浓水为清洁下水,可直接用于灌溉。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锯木机、断木机、锯竹机、磨光机、削尖机、空压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75-85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范围内,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 (略) 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粉尘、废包装袋、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布袋、脱硫石膏、炉渣、纯水制备废膜、木焦油木醋液、废机油、废活性炭。 收集粉尘、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包装袋、废布袋、脱硫石膏、炉渣、纯水制备废膜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清运;木焦油木醋液、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略) 理。 本项目新建1个一般固废间(10m2)和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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