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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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结果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吉林省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各级申报,县 (略) 、 (略) 联合检查, (略) 评审,拟确定以下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东丰县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单位。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项目结果向社会公示,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期七天,自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止。

  点击下载:东丰县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备案汇总表

  监督举报电话:0437-(略)

  东丰县 (略)

  2024年11月01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吉林省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各级申报,县 (略) 、 (略) 联合检查, (略) 评审,拟确定以下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东丰县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单位。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项目结果向社会公示,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期七天,自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止。

  点击下载:东丰县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备案汇总表

  监督举报电话:0437-(略)

  东丰县 (略)

  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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