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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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

为充分挖掘社会优势科技资源,破解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关键技术难题,天津 (略) 现启动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发布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揭榜团队和科技攻关方案。

一、申报项目

本次揭榜项目设置5个科技攻关项目,项目攻关榜单详见附件1,具体研究内容可进行合理拓展。

二、申报要求

(一)揭榜方可独立申报或组成联合体申报。

(二)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支持具有研发能力较强的 (略) 所参与攻关。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量不超过6家。

(三)揭榜方牵头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条件,有能力完成既定研发任务。

(四)揭榜方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业绩或做过相关领域研究工作。

(五)揭榜方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

(六)在确定揭榜方后,天津 (略) 所属相关单位、团队共同参与联合体“揭榜挂帅”科研攻关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意向征集:揭榜方按本通知第“六、材料报送”的相关要求递交揭榜材料。

(二)组织评审

1.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揭榜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材料的符合性、规范性、完整性等基本情况。

2.形式审查通过后,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2)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揭榜方取得揭榜资格。同一项目取得揭榜资格且排名第一的为该项目的推荐揭榜方。

(三)结果公示:按相关程序遴选、审批后向社会公示拟中榜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科研任务书签订:在中榜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天津 (略) 与揭榜方签订科研任务书。

(五)项目实施:科研任务书应对考核要求、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课题验收将根据研发任务特点,采用现场验收、第三方测评和会议评审等方式。由于主观不努力等因素导致攻关失败的,揭榜方三年内不 (略) 科研课题。

四、经费支持与过程管理

(一)课题经费由天津 (略) 所属相关单位及联合揭榜方共同承担。

(二)本次“揭榜挂帅”项目设置“里程碑”节点,联合揭榜方攻关过程中应落实节点目标,实施不力的将及时叫停。

五、其他要求

(一)揭榜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

(二)揭榜方未经天津 (略) 书面同意,不得将研发内容及所有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不得与天津 (略) 以外的单位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改进,不得将技术泄密。

(三)未经天津 (略) 书面同意,揭榜方不得擅自将“揭榜挂帅”项目产出的知识产权授权使用、转让给第三方。知识产权、论文等科技成果申报、维护所产生各类费用包含在“揭榜挂帅”项目经费中。

六、材料报送

(一)揭榜材料:

1.天津 (略) “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2.以联合体形式揭榜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附件4);

3.诚信承诺书(附件5)

4.相关资质证明、诚信证明及科研实力证明材料(1个PDF文件)。

(二)报送方式:

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00前将揭榜材料纸质签字盖章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U盘)密封递交 (略) 才智道36号1117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022-*,*

附件:1.2024年天津 (略) “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需求书

2.评分表

3.天津 (略) “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4.联合体协议书

5.诚信承诺书

天津 (略)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天津 (略) “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需求书
附件2-评分标准
附件3-天津 (略) “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5-诚信承诺书

为充分挖掘社会优势科技资源,破解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关键技术难题,天津 (略) 现启动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发布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揭榜团队和科技攻关方案。

一、申报项目

本次揭榜项目设置5个科技攻关项目,项目攻关榜单详见附件1,具体研究内容可进行合理拓展。

二、申报要求

(一)揭榜方可独立申报或组成联合体申报。

(二)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支持具有研发能力较强的 (略) 所参与攻关。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量不超过6家。

(三)揭榜方牵头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条件,有能力完成既定研发任务。

(四)揭榜方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业绩或做过相关领域研究工作。

(五)揭榜方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

(六)在确定揭榜方后,天津 (略) 所属相关单位、团队共同参与联合体“揭榜挂帅”科研攻关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意向征集:揭榜方按本通知第“六、材料报送”的相关要求递交揭榜材料。

(二)组织评审

1.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揭榜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材料的符合性、规范性、完整性等基本情况。

2.形式审查通过后,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2)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揭榜方取得揭榜资格。同一项目取得揭榜资格且排名第一的为该项目的推荐揭榜方。

(三)结果公示:按相关程序遴选、审批后向社会公示拟中榜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科研任务书签订:在中榜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天津 (略) 与揭榜方签订科研任务书。

(五)项目实施:科研任务书应对考核要求、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课题验收将根据研发任务特点,采用现场验收、第三方测评和会议评审等方式。由于主观不努力等因素导致攻关失败的,揭榜方三年内不 (略) 科研课题。

四、经费支持与过程管理

(一)课题经费由天津 (略) 所属相关单位及联合揭榜方共同承担。

(二)本次“揭榜挂帅”项目设置“里程碑”节点,联合揭榜方攻关过程中应落实节点目标,实施不力的将及时叫停。

五、其他要求

(一)揭榜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

(二)揭榜方未经天津 (略) 书面同意,不得将研发内容及所有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不得与天津 (略) 以外的单位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改进,不得将技术泄密。

(三)未经天津 (略) 书面同意,揭榜方不得擅自将“揭榜挂帅”项目产出的知识产权授权使用、转让给第三方。知识产权、论文等科技成果申报、维护所产生各类费用包含在“揭榜挂帅”项目经费中。

六、材料报送

(一)揭榜材料:

1.天津 (略) “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2.以联合体形式揭榜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附件4);

3.诚信承诺书(附件5)

4.相关资质证明、诚信证明及科研实力证明材料(1个PDF文件)。

(二)报送方式:

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00前将揭榜材料纸质签字盖章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U盘)密封递交 (略) 才智道36号1117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022-*,*

附件:1.2024年天津 (略) “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需求书

2.评分表

3.天津 (略) “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4.联合体协议书

5.诚信承诺书

天津 (略)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天津 (略) “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需求书
附件2-评分标准
附件3-天津 (略) “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5-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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