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伏洞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刘伏洞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6号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告2018年 第48号)要求,现将“桃江 (略) 刘伏洞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简介
1、建设项目名称
桃江 (略) 刘伏洞尾矿库工程。
2、建设内容
总平面占地面积11.56hm2(包括初期坝、排洪工程、沉淀池等)。尾矿库初期坝顶标高为460m,坝高35m,初期库容34.1×104m3,有效库容27.2×104m3;后期采用上游法堆坝,设计堆积初始标高为490m,总坝高65m,总库容125.9×104m3,有效库容107.0×104m3,可为选厂服务25.23年。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桃江县鸬鹚渡镇。
5、总投资:6570.#元。
6、本次环评目的:本评价依据尾矿库选址周边的生态环境现状及久通锑业现有尾砂产排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尾矿库运 (略) 域内生态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声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改进建议,使企业环保事业规范化。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桃江 (略)
2、联系人及电话:莫总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湖南有 (略) (略)
2、联系人及电话:赵琼 #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去 (略) 站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_#.html。
五、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链接
链接:http://**_b_3IaMLlbg
提取码:rfj2
公示单位:桃江 (略)
2024年11月1日
建设单位:桃江 (略)
建设地点:湖南省/ (略) /桃江县
备注: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6号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告2018年 第48号)要求,现将“桃江 (略) 刘伏洞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简介
1、建设项目名称
桃江 (略) 刘伏洞尾矿库工程。
2、建设内容
总平面占地面积11.56hm2(包括初期坝、排洪工程、沉淀池等)。尾矿库初期坝顶标高为460m,坝高35m,初期库容34.1×104m3,有效库容27.2×104m3;后期采用上游法堆坝,设计堆积初始标高为490m,总坝高65m,总库容125.9×104m3,有效库容107.0×104m3,可为选厂服务25.23年。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桃江县鸬鹚渡镇。
5、总投资:6570.#元。
6、本次环评目的:本评价依据尾矿库选址周边的生态环境现状及久通锑业现有尾砂产排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尾矿库运 (略) 域内生态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声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改进建议,使企业环保事业规范化。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桃江 (略)
2、联系人及电话:莫总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湖南有 (略) (略)
2、联系人及电话:赵琼 #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去 (略) 站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_#.html。
五、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链接
链接:http://**_b_3IaMLlbg
提取码:rfj2
公示单位:桃江 (略)
2024年11月1日
建设单位:桃江 (略)
建设地点:湖南省/ (略) /桃江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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