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2023年度制种大县重点制种基地高标准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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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2023年度制种大县重点制种基地高标准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杂交水稻重点制种基地高标准示范工程建设,高标准建成“田成方、 (略) 、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集中成片宜机化基地,打造“五化”制种基 (略) 。根据《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2023年度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攸政办函〔2023〕94号)文件要求和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原则,结合我县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资金使用原则

充分发挥国家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效率,做到专项支持,专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用于全县制种基地宜机化改造和完善制种基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制种基地村。

四、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制种核心基地创建资金*元。创建核心制种基地村连 (略) ,对常年制种的核心基地进行宜机化田间机耕道修复、排灌渠道防渗硬化、灌溉山塘清淤防渗、制种文化宣传(农耕文化)等建设,每个村支持标准不超*元。

五、项目选址

制种核心基地建设由乡镇(街道)、基地村为主体申报,县 (略) (略) 组织专班,对各基地村制种面积和基础设施实际问题实地勘察,提出建设初步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县 (略) 向实施主体下达项目建设批复意见。

六、实施安排

项目实施前,由县 (略) (略) 统一完成工程设计和预算,实施主体按“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完工后,由县 (略) (略) 进行工程结算和评审。

七、有关要求

各项目建设主体自收到批复后,必须在2024年12月15日前全部实施到位,并完成工程验收结算。项目验收由实施主体向 (略) 出具建设相关资料并申请验收,县 (略) 组织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对所有项目按结算不超过80%的资金标准给予支持,总量不超过奖励标准。

攸县 (略)

2024年10月31日

一审:旷进南

二审:何刘波

三审:周卫国


为加强我县杂交水稻重点制种基地高标准示范工程建设,高标准建成“田成方、 (略) 、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集中成片宜机化基地,打造“五化”制种基 (略) 。根据《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2023年度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攸政办函〔2023〕94号)文件要求和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原则,结合我县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资金使用原则

充分发挥国家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效率,做到专项支持,专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用于全县制种基地宜机化改造和完善制种基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制种基地村。

四、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制种核心基地创建资金*元。创建核心制种基地村连 (略) ,对常年制种的核心基地进行宜机化田间机耕道修复、排灌渠道防渗硬化、灌溉山塘清淤防渗、制种文化宣传(农耕文化)等建设,每个村支持标准不超*元。

五、项目选址

制种核心基地建设由乡镇(街道)、基地村为主体申报,县 (略) (略) 组织专班,对各基地村制种面积和基础设施实际问题实地勘察,提出建设初步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县 (略) 向实施主体下达项目建设批复意见。

六、实施安排

项目实施前,由县 (略) (略) 统一完成工程设计和预算,实施主体按“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完工后,由县 (略) (略) 进行工程结算和评审。

七、有关要求

各项目建设主体自收到批复后,必须在2024年12月15日前全部实施到位,并完成工程验收结算。项目验收由实施主体向 (略) 出具建设相关资料并申请验收,县 (略) 组织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对所有项目按结算不超过80%的资金标准给予支持,总量不超过奖励标准。

攸县 (略)

2024年10月31日

一审:旷进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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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周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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