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广菁智能科技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广菁智能科技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珠海广菁智能科技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广菁智能科技产业园 |
建设地点 | (略) 斗门生态农业园斗门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港大道西侧、 (略) 南侧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拟建设珠海广菁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 (略) 斗门智能制造产 (略) 南侧、 (略) 东侧,项目年产真空镀件*、婴儿摇椅配件*件、手机、VR眼镜等3C类五金配件*件、智能锁配件*件、医疗器械配件*件、无刷电机*件。本项目占地面积*.53平方米,建筑面积*.42平方米。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珠海广菁智能科技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广菁智能科技产业园 |
建设地点 | (略) 斗门生态农业园斗门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港大道西侧、 (略) 南侧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拟建设珠海广菁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 (略) 斗门智能制造产 (略) 南侧、 (略) 东侧,项目年产真空镀件*、婴儿摇椅配件*件、手机、VR眼镜等3C类五金配件*件、智能锁配件*件、医疗器械配件*件、无刷电机*件。本项目占地面积*.53平方米,建筑面积*.42平方米。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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