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区行政审批局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10月31日区行政审批局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

一、2024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报告类型

批复日期

批准文号

批复全文

1

盐城世纪新城 (略)

(略) 南侧、 (略) 东侧地块建设项目

江苏科易达 (略)

报告表

2024.10.31

盐开行审环表复〔2024〕25号

盐开行审环表复〔2024〕25号 (略) .pdf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经济技 (略) (略) ,联系电话:(略),传真:(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2024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报告类型

批复日期

批准文号

批复全文

1

盐城世纪新城 (略)

(略) 南侧、 (略) 东侧地块建设项目

江苏科易达 (略)

报告表

2024.10.31

盐开行审环表复〔2024〕25号

盐开行审环表复〔2024〕25号 (略) .pdf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经济技 (略) (略) ,联系电话:(略),传真:(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