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冠南极磷虾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方案拟变更公示
正冠南极磷虾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方案拟变更公示
正冠南极磷虾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连江县粗芦岛大 (略) 交叉口西南角,建设单位为福建 (略) ,该项目已于2024年9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号),并于2024年10月24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101),现申请拟对设计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1、冷链加工中心的1-3设备用房方案进行修改。
2、冷链加工中心的1-1冷库与1-2磷虾加工车间位置进行东西调换,1-2磷虾加工车间与西侧1-3设备用房贴邻。
3、管综根据方案调整进行相应优化。
综上,原设计方案计容面积为*.93m2,总建筑面积为*.49m2, 该项目设计方案计算容积率为2.002。设计方案调整后总计容面积为*.01㎡,总建筑面积为*.59㎡,该项目设计方案调整计容面积计算容积率为2.025。调整后规划指标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图。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 (略) 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 (略) 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连江县自然资 (略) 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正冠南极磷虾产业园(一期)项目方案调整修改前后对比
连江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日
正冠南极磷虾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连江县粗芦岛大 (略) 交叉口西南角,建设单位为福建 (略) ,该项目已于2024年9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号),并于2024年10月24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101),现申请拟对设计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1、冷链加工中心的1-3设备用房方案进行修改。
2、冷链加工中心的1-1冷库与1-2磷虾加工车间位置进行东西调换,1-2磷虾加工车间与西侧1-3设备用房贴邻。
3、管综根据方案调整进行相应优化。
综上,原设计方案计容面积为*.93m2,总建筑面积为*.49m2, 该项目设计方案计算容积率为2.002。设计方案调整后总计容面积为*.01㎡,总建筑面积为*.59㎡,该项目设计方案调整计容面积计算容积率为2.025。调整后规划指标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图。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 (略) 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 (略) 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连江县自然资 (略) 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正冠南极磷虾产业园(一期)项目方案调整修改前后对比
连江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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