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靖江嘉城橡胶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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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靖江嘉城橡胶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年产模压橡胶件45吨生产项目

(略) 东兴 (略) 北侧( (略) 内)

靖江嘉城 (略)

泰州新佳 (略)

项 (略) 东兴 (略) 北侧( (略) 内)。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对现有1790平方米生产 (略) 部调整,购置、安装真空平板硫化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5台/套,建设年产模压橡胶件45吨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模压橡胶件45吨的生产能力。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压延废气和硫化废气。其中,硫化等工段需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压延、硫化等工段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限值,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

厂界的非(略)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6限值,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定期更换产生的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 (略) 置;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喷淋废液、机修废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2

核电 (略) 理净化装备生产项目

靖江经济技 (略) (略) (略) 158号

(略)

苏州 (略)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 (略) (略) 158号。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对现有3000平方米生产 (略) 部调整,购置、安装等离子切割机、管板焊接机、引风机、切胶机等生产设备21台(套),从事核电 (略) 理净化装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核电 (略) 理净化装备1000台的生产能力。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砂粉尘、称量投料粉尘、炼胶废气、衬胶废气、硫化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喷砂、炼胶、衬胶、硫化等工段需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切割、焊接、打磨、喷砂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称量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炼胶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衬胶、硫化工段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限值;衬胶、硫化工段产生的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

厂界的NMHC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6限值,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略))表1限值,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委托 (略) (略) (略) (略) 理;水压试验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定期更换产生的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 (略) 置;硫化工段产生的蒸汽冷凝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略)-2020) (略) 绿化用水水质要求后回 (略) 绿化饮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材料、废机(液压、润滑)油、废光氧灯管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炼胶、衬胶、硫化等工序、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委托清运

3

年产耐磨耐热钢制品3800吨生产项目

(略) 东兴 (略) 69号

江苏三耐 (略)

江苏 (略)

项 (略) 东兴 (略) 69号,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对现有生产 (略) 部调整,重新启用现有的一台1吨中频感应熔炼炉,新增一台2吨的中频感应熔炼炉,并 (略) 理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50台(套),建设消失模铸造生产线,从事年产耐磨耐热钢制品3800吨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在现有年产顶头1000吨的基础上,新增年产耐磨耐热钢制品3800吨的生产能力,全厂铸造产能3800吨/年。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熔炼烟尘、混料搅拌粉尘、造型粉尘、浇注废气、落砂粉尘、砂处理粉尘、切浇冒口废气、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机加工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耐火涂料、石英砂等物料储存、转移、输送过程须采取密闭措施;造型、落砂、打磨、抛丸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熔炼、混料搅拌、造型、浇注、落砂、砂处理、切浇冒口、打磨、抛丸、焊接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限值;浇注等工段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NMHC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理 (略) 理厂 (略) (略) 进入江苏 (略) (略) (略) 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管道、化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按《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全过程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纳管接厂

4

工业泵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略) 斜桥镇 (略) 8号

(略) (略)

东大(淮安) (略)

项 (略) 斜桥镇 (略) 8号,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对现有9000平方米标准化 (略) 部调整,购置、安装中频炉、混砂机、搅拌机等设备105台/套,从事工业泵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卧式多级泵2000吨、立式多级泵2000吨、热水循环泵500台、单级离心泵500台的生产能力,全厂铸造产能为5000吨/年。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混砂粉尘、造型废气、制芯废气、熔炼烟尘、浇注废气、流涂投料粉尘、落砂粉尘、砂处理粉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石英砂、覆膜砂等物料储存、转移、输送过程须采取密闭措施;造型、制芯、砂处理、抛丸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混砂、造型、制芯、熔炼、浇注、流涂投料、落砂、砂处理、切割、打磨、抛丸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等涂装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限值;造型、制芯、浇注等工段产生的NMHC、(略)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略)醛、酚类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NMHC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水经化 (略) 理 (略) 理厂标准后清运至 (略) 西 (略) 理 (略) 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 (略) 理后回 (略) 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过滤材料、废机油、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化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按《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全过程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委托清运

5

叉车配件及民航配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靖江经济技 (略) (略) (略) 2号

(略)

东大(淮安) (略)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 (略) (略) (略) 2号。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租用标准化车间(略)平方米,购置、安装自动焊机、带锯床、喷粉自动线等生产设备132(台)套,从事叉车配件及民航配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叉车配件(略)套、民航配套设备160台的生产能力。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刮腻子废气、打磨吹灰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焊接、抛丸、喷塑、固化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密闭空间内,锅炉和烘干加热、固化加热等工段的燃烧器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配套低氮燃烧措施;焊接、抛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刮腻子产生的NMHC、苯(略)烯(以苯系物计)、打磨吹灰、喷塑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固化工段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烘干、固化等工段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1 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苯(略)烯(以苯系物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水旋塔废水、热水洗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硅烷后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锅炉定排水经自 (略) 理设施采用“混凝斜管沉淀+絮凝气浮+A/O生化+精密过滤+膜过滤” (略) 理后部分达工序回用水要求后不分回用于水旋塔用水、热水洗、预脱脂、脱脂、脱脂后清洗等工序,剩余废水与经化 (略) 理的生活污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理。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乳化液、预脱脂废槽液、脱脂废槽液、硅烷化废槽液、腻子调配容器清洗废液、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压滤污泥、废滤芯滤膜、废机油、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热水洗、预脱脂、脱脂、脱脂后清洗、硅烷化、硅烷后清 (略) 理工序、 (略) 理设施、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 (略) 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纳管接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略) 邮箱:*@*63.com

四、通讯地址: (略) 阳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 (略) 窗口,邮编(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年产模压橡胶件45吨生产项目

(略) 东兴 (略) 北侧( (略) 内)

靖江嘉城 (略)

泰州新佳 (略)

项 (略) 东兴 (略) 北侧( (略) 内)。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对现有1790平方米生产 (略) 部调整,购置、安装真空平板硫化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5台/套,建设年产模压橡胶件45吨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模压橡胶件45吨的生产能力。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压延废气和硫化废气。其中,硫化等工段需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压延、硫化等工段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限值,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

厂界的非(略)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6限值,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定期更换产生的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 (略) 置;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喷淋废液、机修废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2

核电 (略) 理净化装备生产项目

靖江经济技 (略) (略) (略) 158号

(略)

苏州 (略)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 (略) (略) 158号。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对现有3000平方米生产 (略) 部调整,购置、安装等离子切割机、管板焊接机、引风机、切胶机等生产设备21台(套),从事核电 (略) 理净化装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核电 (略) 理净化装备1000台的生产能力。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砂粉尘、称量投料粉尘、炼胶废气、衬胶废气、硫化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喷砂、炼胶、衬胶、硫化等工段需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切割、焊接、打磨、喷砂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称量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炼胶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衬胶、硫化工段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限值;衬胶、硫化工段产生的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

厂界的NMHC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6限值,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略))表1限值,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委托 (略) (略) (略) (略) 理;水压试验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定期更换产生的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 (略) 置;硫化工段产生的蒸汽冷凝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略)-2020) (略) 绿化用水水质要求后回 (略) 绿化饮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材料、废机(液压、润滑)油、废光氧灯管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炼胶、衬胶、硫化等工序、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委托清运

3

年产耐磨耐热钢制品3800吨生产项目

(略) 东兴 (略) 69号

江苏三耐 (略)

江苏 (略)

项 (略) 东兴 (略) 69号,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对现有生产 (略) 部调整,重新启用现有的一台1吨中频感应熔炼炉,新增一台2吨的中频感应熔炼炉,并 (略) 理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50台(套),建设消失模铸造生产线,从事年产耐磨耐热钢制品3800吨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在现有年产顶头1000吨的基础上,新增年产耐磨耐热钢制品3800吨的生产能力,全厂铸造产能3800吨/年。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熔炼烟尘、混料搅拌粉尘、造型粉尘、浇注废气、落砂粉尘、砂处理粉尘、切浇冒口废气、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机加工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耐火涂料、石英砂等物料储存、转移、输送过程须采取密闭措施;造型、落砂、打磨、抛丸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熔炼、混料搅拌、造型、浇注、落砂、砂处理、切浇冒口、打磨、抛丸、焊接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限值;浇注等工段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NMHC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理 (略) 理厂 (略) (略) 进入江苏 (略) (略) (略) 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管道、化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按《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全过程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纳管接厂

4

工业泵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略) 斜桥镇 (略) 8号

(略) (略)

东大(淮安) (略)

项 (略) 斜桥镇 (略) 8号,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对现有9000平方米标准化 (略) 部调整,购置、安装中频炉、混砂机、搅拌机等设备105台/套,从事工业泵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卧式多级泵2000吨、立式多级泵2000吨、热水循环泵500台、单级离心泵500台的生产能力,全厂铸造产能为5000吨/年。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混砂粉尘、造型废气、制芯废气、熔炼烟尘、浇注废气、流涂投料粉尘、落砂粉尘、砂处理粉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石英砂、覆膜砂等物料储存、转移、输送过程须采取密闭措施;造型、制芯、砂处理、抛丸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混砂、造型、制芯、熔炼、浇注、流涂投料、落砂、砂处理、切割、打磨、抛丸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等涂装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限值;造型、制芯、浇注等工段产生的NMHC、(略)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略)醛、酚类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NMHC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水经化 (略) 理 (略) 理厂标准后清运至 (略) 西 (略) 理 (略) 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 (略) 理后回 (略) 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过滤材料、废机油、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化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按《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全过程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委托清运

5

叉车配件及民航配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靖江经济技 (略) (略) (略) 2号

(略)

东大(淮安) (略)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 (略) (略) (略) 2号。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租用标准化车间(略)平方米,购置、安装自动焊机、带锯床、喷粉自动线等生产设备132(台)套,从事叉车配件及民航配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叉车配件(略)套、民航配套设备160台的生产能力。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刮腻子废气、打磨吹灰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焊接、抛丸、喷塑、固化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密闭空间内,锅炉和烘干加热、固化加热等工段的燃烧器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配套低氮燃烧措施;焊接、抛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刮腻子产生的NMHC、苯(略)烯(以苯系物计)、打磨吹灰、喷塑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固化工段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烘干、固化等工段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1 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苯(略)烯(以苯系物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水旋塔废水、热水洗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硅烷后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锅炉定排水经自 (略) 理设施采用“混凝斜管沉淀+絮凝气浮+A/O生化+精密过滤+膜过滤” (略) 理后部分达工序回用水要求后不分回用于水旋塔用水、热水洗、预脱脂、脱脂、脱脂后清洗等工序,剩余废水与经化 (略) 理的生活污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理。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乳化液、预脱脂废槽液、脱脂废槽液、硅烷化废槽液、腻子调配容器清洗废液、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压滤污泥、废滤芯滤膜、废机油、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热水洗、预脱脂、脱脂、脱脂后清洗、硅烷化、硅烷后清 (略) 理工序、 (略) 理设施、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 (略) 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纳管接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略) 邮箱:*@*63.com

四、通讯地址: (略) 阳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 (略) 窗口,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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