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市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设备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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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市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设备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略) (略) 厂房、设备项目用 (略) 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总用地面积794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 (略)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绿化和室外机动车位置调整;

  (二)2#厂房停车库调整为架空停车库,室内机动车位相应调整,指标同步调整;

  (三)1#厂房、2#厂房外立面调整;

  (四)2#厂房配电房增加隔墙和门;

  (五)2#厂房东北侧楼梯间疏散门调整。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外立面能与周边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 1日至11月14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 (略) 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 (略) 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略) 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略) (略) 厂房、设备项目用 (略) 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总用地面积794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 (略)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绿化和室外机动车位置调整;

  (二)2#厂房停车库调整为架空停车库,室内机动车位相应调整,指标同步调整;

  (三)1#厂房、2#厂房外立面调整;

  (四)2#厂房配电房增加隔墙和门;

  (五)2#厂房东北侧楼梯间疏散门调整。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外立面能与周边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 1日至11月14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 (略) 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 (略) 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略) 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略) (略) 厂房、设备项目用 (略) 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总用地面积794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 (略)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绿化和室外机动车位置调整;

  (二)2#厂房停车库调整为架空停车库,室内机动车位相应调整,指标同步调整;

  (三)1#厂房、2#厂房外立面调整;

  (四)2#厂房配电房增加隔墙和门;

  (五)2#厂房东北侧楼梯间疏散门调整。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外立面能与周边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 1日至11月14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 (略) 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 (略) 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略) 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略) (略) 厂房、设备项目用 (略) 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总用地面积794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 (略)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绿化和室外机动车位置调整;

  (二)2#厂房停车库调整为架空停车库,室内机动车位相应调整,指标同步调整;

  (三)1#厂房、2#厂房外立面调整;

  (四)2#厂房配电房增加隔墙和门;

  (五)2#厂房东北侧楼梯间疏散门调整。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外立面能与周边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 1日至11月14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 (略) 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 (略) 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略) 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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