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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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 (略) 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项目名称

蚌埠 (略) 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五河县双忠庙镇工 (略) 104国道东

建设单位

蚌埠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蚌埠安鑫环境 (略)

项目概况

蚌埠 (略) 购买 (略) 五河县双忠庙镇工 (略) 104国道东约 #.82平方米(33.97亩)工业用地建设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万元,生产车间及办公楼等由五河县双忠庙镇人民政府代为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生产钢支架、烟风道、灰斗下料斗、水冷壁夹套、脱硫脱 (略) 理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锅炉部件8000吨,厂房钢结构5000吨、通用机械设备2000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及挥发性有机物、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危废暂存库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及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切割烟尘采用移动密闭软帘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进 (略) 理,然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定式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中央焊接收尘系统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进 (略) 理,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自带的滤筒除尘进 (略) 理,固定式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与抛丸粉 (略) 理后由同一15m高排气筒排放;移动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焊烟 (略) 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1#喷漆房、2#喷漆房产生的喷漆及晾干废气经负压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三级干式 (略) 理+沸石分子筛吸附床-脱附-蓄热催化燃烧”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及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二#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设置隔油设施)处理后 (略) (略) ,满足五河县双忠庙 (略) 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源于切割机、锯床、抛丸机、焊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各类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学噪声。经建筑衰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金属边角料及金属渣、一般废包装物及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漆渣、废溶剂型漆料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棉、废沸石、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收集后交由有资 (略) 置,废水性漆料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供应商无法回收利用时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307-#-04-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 (略) 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项目名称

蚌埠 (略) 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五河县双忠庙镇工 (略) 104国道东

建设单位

蚌埠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蚌埠安鑫环境 (略)

项目概况

蚌埠 (略) 购买 (略) 五河县双忠庙镇工 (略) 104国道东约 #.82平方米(33.97亩)工业用地建设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万元,生产车间及办公楼等由五河县双忠庙镇人民政府代为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生产钢支架、烟风道、灰斗下料斗、水冷壁夹套、脱硫脱 (略) 理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锅炉部件8000吨,厂房钢结构5000吨、通用机械设备2000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及挥发性有机物、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危废暂存库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及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切割烟尘采用移动密闭软帘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进 (略) 理,然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定式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中央焊接收尘系统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进 (略) 理,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自带的滤筒除尘进 (略) 理,固定式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与抛丸粉 (略) 理后由同一15m高排气筒排放;移动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焊烟 (略) 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1#喷漆房、2#喷漆房产生的喷漆及晾干废气经负压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三级干式 (略) 理+沸石分子筛吸附床-脱附-蓄热催化燃烧”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及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二#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设置隔油设施)处理后 (略) (略) ,满足五河县双忠庙 (略) 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源于切割机、锯床、抛丸机、焊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各类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学噪声。经建筑衰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金属边角料及金属渣、一般废包装物及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漆渣、废溶剂型漆料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棉、废沸石、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收集后交由有资 (略) 置,废水性漆料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供应商无法回收利用时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30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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