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新发展理念树得...
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新发展理念树得...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 (略) 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 (略)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宣办字﹝202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具体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关于“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问题,督察报告指出: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实践还不够, (略) 域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力度还不够。2022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8.9%,单位GDP能耗同比增长0.7%,2023年呈增加趋势,较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等规划确定的万元GDP能耗进一步降低的目标要求。
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为:1.严格落实《 (略) 坚决完成2023年节能目标工作的通知》,围绕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各级能耗双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2023年度能 (略) 级下达目标任务;2.强化节能监察,完成2024年度节能监察工作任务,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法规标准执行,严格落实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整改时限为2024年11月30日前, (略) 发 (略) 作为牵头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 (略) 坚决完成2023年节能目标工作的通知》, (略) 2023年 (略) 生产总值547亿元,能源消费总量298.(略)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为0.545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9.2%, (略) 下达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下降4.5%)4.7个百分点,超 (略) 下达的GDP能耗下降目标。
(二)根据省、 (略) 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要求,制定《 (略) 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节能减排。深化细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农村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目标任务,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协同推进节能降碳。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持续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不断提升大型公共建筑、交通设施节能降耗水平,减少公共机构能源浪费,全力完成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两高一低”项目管理。严把“两高一低”项目源头关,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全面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严格项目能效把关,统筹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环评审批、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等,对“两高一低”项目实施审批前意见征求和审批后结果信息共享。对产能过剩和预期过剩的重点行业加强监测预警,严格落实“两高一低”项目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等政策,避免同质化、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
(三)强化节能监察。加强对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节能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四)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低碳节能改造,全面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督促企业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切实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提升能效水平。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 (略) 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 (略)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宣办字﹝202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具体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关于“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问题,督察报告指出: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实践还不够, (略) 域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力度还不够。2022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8.9%,单位GDP能耗同比增长0.7%,2023年呈增加趋势,较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等规划确定的万元GDP能耗进一步降低的目标要求。
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为:1.严格落实《 (略) 坚决完成2023年节能目标工作的通知》,围绕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各级能耗双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2023年度能 (略) 级下达目标任务;2.强化节能监察,完成2024年度节能监察工作任务,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法规标准执行,严格落实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整改时限为2024年11月30日前, (略) 发 (略) 作为牵头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 (略) 坚决完成2023年节能目标工作的通知》, (略) 2023年 (略) 生产总值547亿元,能源消费总量298.(略)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为0.545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9.2%, (略) 下达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下降4.5%)4.7个百分点,超 (略) 下达的GDP能耗下降目标。
(二)根据省、 (略) 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要求,制定《 (略) 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节能减排。深化细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农村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目标任务,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协同推进节能降碳。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持续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不断提升大型公共建筑、交通设施节能降耗水平,减少公共机构能源浪费,全力完成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两高一低”项目管理。严把“两高一低”项目源头关,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全面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严格项目能效把关,统筹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环评审批、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等,对“两高一低”项目实施审批前意见征求和审批后结果信息共享。对产能过剩和预期过剩的重点行业加强监测预警,严格落实“两高一低”项目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等政策,避免同质化、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
(三)强化节能监察。加强对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节能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四)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低碳节能改造,全面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督促企业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切实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提升能效水平。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