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美名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拟审批公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美名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美名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略)
传 真:0438-(略)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美名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 | 前郭县乌兰图嘎镇万宝山村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美名种植专业合作社 | 吉林省中环 (略) |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乌兰图嘎镇万宝山村,厂区 (略) , (略) 为加油站;南侧为空地,隔空地 (略) 为住户;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距离北侧厂界 (略) 为闲置房屋,距离 (略) 为住户。项目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建设内容包括一座300t/d烘干塔以及一座热风炉房(内置一台12t/h燃生物质热风炉)、3个粮囤以及一间办公室。该项目占地面积6500㎡,总建筑面积为500㎡,生产规模为年烘干玉米(略)吨。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确保热风炉烟气中颗粒物和SO2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确保热风炉周边无组织排放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回收粉尘、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及废布袋由环卫部 (略) 理;热风炉灰渣和除尘灰袋装暂存于热风炉间,外卖做肥料。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消声、 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该项目办公室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 (七)该项目生物质灰渣及除尘灰装袋后暂存于密闭热风炉房内,相关构筑物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地面 (略) 理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防护措施。 (八)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美名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略)
传 真:0438-(略)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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