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年产20万平方米五金制品、喷粉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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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年产20万平方米五金制品、喷粉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 (略) 年产#平方米五金制品、喷粉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01日至 2024年11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荔湖街景观大道 (略) 政务服务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年产#平方米五金制品、喷粉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 (略)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宁西 (略) 100号仓库(C2),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生产及其表面涂层加工,年产#平方米五金制品、喷粉制品。项目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7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天,一天一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环评机构

广州蓝碧环境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 (略) 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永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TVOC、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略) 域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排放限值。
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第Ⅱ时段标准。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 (略) 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 (略) 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 (略) 年产#平方米五金制品、喷粉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01日至 2024年11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荔湖街景观大道 (略) 政务服务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年产#平方米五金制品、喷粉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 (略)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宁西 (略) 100号仓库(C2),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生产及其表面涂层加工,年产#平方米五金制品、喷粉制品。项目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7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天,一天一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环评机构

广州蓝碧环境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 (略) 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永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TVOC、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略) 域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排放限值。
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第Ⅱ时段标准。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 (略) 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 (略) 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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