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零部件6000万套等产品迁扩建项目环评公示
塑料零部件6000万套等产品迁扩建项目环评公示
(发稿时间:2024-11-1)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鑫 (略) 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因公司发展需要, (略) (略) (略) (略) 整体搬迁 (略) 光福 (略) 7号京东太湖智能产业园22#-1、22#-2、23#购置的空置厂房内,同时对项目进行扩产,项目总投资#元,搬迁后形成年产塑料零部件#套、肝素帽#只、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支、成品宠物用留置针#支、医用口罩#支、无针接头#个、中医器械#支、模具45套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鑫 (略)
建设地点: (略) 光福 (略) 7号京东太湖智能产业园22#-1、22#-2、23#
联系人:张总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苏州吴环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 (略) 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发稿时间:2024-11-1)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鑫 (略) 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因公司发展需要, (略) (略) (略) (略) 整体搬迁 (略) 光福 (略) 7号京东太湖智能产业园22#-1、22#-2、23#购置的空置厂房内,同时对项目进行扩产,项目总投资#元,搬迁后形成年产塑料零部件#套、肝素帽#只、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支、成品宠物用留置针#支、医用口罩#支、无针接头#个、中医器械#支、模具45套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鑫 (略)
建设地点: (略) 光福 (略) 7号京东太湖智能产业园22#-1、22#-2、23#
联系人:张总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苏州吴环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 (略) 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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