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4年11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4年11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略)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 (略) | (略) 置废旧油桶项目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 (略) (略) (略) 院内 | (略) 驰恒环保 (略) | 项目主要将回收的废废旧铁桶及塑料桶进 (略) 理后综合利用。拟建设1条发电机配件生产线、1条废旧铁桶破碎生产线及1条废旧塑料桶破碎生产线,同时配套设置原料危废库、原料间、成品车间、废气净化设施、危废暂存间、 (略) 理站、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及办公室等公辅设施。项目建 (略) 理(略)吨废旧铁桶、5000吨废旧塑料桶。处理的废包装桶的类型为200L及小于200L的废铁桶、200L及小于200L的废塑料桶(PE)、1000L的废IBC吨桶(主要为废酸和废碱包装桶)。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定期拉运至西 (略) (略) 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 (略) 理站理后回用于工艺,不外排。 2.废气:运营期原料危废库、危废暂存间、发电机配件生产线工艺、废旧铁桶破碎生产线废气分别经收集后汇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废旧塑料桶破碎生产线酸性废气经碱 (略) 理、 (略) 理站恶臭废气经二级 (略) 理,破碎过程均经布袋除 (略) 理,以上废气 (略) 理后共同经1根排气筒排放,苯、(略)苯、二(略)苯、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NH3及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采用国际先进水平的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苯、(略)苯、二(略)苯、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略)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中表A. (略) 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NH3及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选取低噪声设备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 (略) 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均属于危险废物。原料危废库的废旧铁桶、废旧塑料桶贮存的残留废液,其中废碱进入生产浸泡系统进行使用,废酸进 (略) 理系统(废水为碱性水)进行酸 (略) 理,其他废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矿物油、废有机溶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 (略) 置;发电机配件生产线产生的废渣、废旧铁桶及废旧塑料桶破碎生产线产生的废渣、磁选杂质由均吨袋包装, (略) 理工艺隔油池产生的废油由桶装,废气治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袋装及除尘灰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浸泡池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由罐车直接送 (略) 置单位, (略) 理工艺产生的污泥不暂存,随产随由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略)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 (略) | (略) 置废旧油桶项目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 (略) (略) (略) 院内 | (略) 驰恒环保 (略) | 项目主要将回收的废废旧铁桶及塑料桶进 (略) 理后综合利用。拟建设1条发电机配件生产线、1条废旧铁桶破碎生产线及1条废旧塑料桶破碎生产线,同时配套设置原料危废库、原料间、成品车间、废气净化设施、危废暂存间、 (略) 理站、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及办公室等公辅设施。项目建 (略) 理(略)吨废旧铁桶、5000吨废旧塑料桶。处理的废包装桶的类型为200L及小于200L的废铁桶、200L及小于200L的废塑料桶(PE)、1000L的废IBC吨桶(主要为废酸和废碱包装桶)。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定期拉运至西 (略) (略) 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 (略) 理站理后回用于工艺,不外排。 2.废气:运营期原料危废库、危废暂存间、发电机配件生产线工艺、废旧铁桶破碎生产线废气分别经收集后汇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废旧塑料桶破碎生产线酸性废气经碱 (略) 理、 (略) 理站恶臭废气经二级 (略) 理,破碎过程均经布袋除 (略) 理,以上废气 (略) 理后共同经1根排气筒排放,苯、(略)苯、二(略)苯、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NH3及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采用国际先进水平的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苯、(略)苯、二(略)苯、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略)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中表A. (略) 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NH3及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选取低噪声设备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 (略) 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均属于危险废物。原料危废库的废旧铁桶、废旧塑料桶贮存的残留废液,其中废碱进入生产浸泡系统进行使用,废酸进 (略) 理系统(废水为碱性水)进行酸 (略) 理,其他废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矿物油、废有机溶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 (略) 置;发电机配件生产线产生的废渣、废旧铁桶及废旧塑料桶破碎生产线产生的废渣、磁选杂质由均吨袋包装, (略) 理工艺隔油池产生的废油由桶装,废气治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袋装及除尘灰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浸泡池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由罐车直接送 (略) 置单位, (略) 理工艺产生的污泥不暂存,随产随由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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