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城市金海豚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红木家具及10万个红木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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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市金海豚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红木家具及10万个红木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郎环函〔2024〕95号

(略) (略) 年产1000套红木家具及 *个红木工艺项目环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年产1000套红木家具及*个红木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申请悉(以下简称《报告表》)。经专家技术 (略) 集体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新发镇,拟投资*元,租赁郎溪县鑫 (略) 厂区内的3#厂房,主要从事红木家具及红木工艺品制造。

二、项目业经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备案〔2023〕141号文立项(项目代码:2311-*-04-01-*),需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接管至新发 (略) 理厂。

(二)按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应符合《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皖环发〔2024〕1号)的要求。强化废气 (略) 理和治理设施有效安全运行,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切割下料、压刨、开榫、雕刻及打磨废气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调漆、喷漆、组装、涂木蜡油及晾干废气收集经“除湿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三)按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减振、消声、隔声降噪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及周边声环 (略) 达标。

(四)按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的原则,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收集、 (略) 置工作。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五)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要求加强运输、贮存、生产等环节风险防范措施,防范污染事件发生。你公司须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预警体系,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六)按要求 (略) 防渗,规范设置排放口和固废(含危废)暂存场所。

(七)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八)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你单位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进行项目建设, (略) 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七、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郎溪县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 11月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抄送:新发镇人民政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郎溪县大队

郎环函〔2024〕95号

(略) (略) 年产1000套红木家具及 *个红木工艺项目环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年产1000套红木家具及*个红木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申请悉(以下简称《报告表》)。经专家技术 (略) 集体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新发镇,拟投资*元,租赁郎溪县鑫 (略) 厂区内的3#厂房,主要从事红木家具及红木工艺品制造。

二、项目业经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备案〔2023〕141号文立项(项目代码:2311-*-04-01-*),需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接管至新发 (略) 理厂。

(二)按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应符合《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皖环发〔2024〕1号)的要求。强化废气 (略) 理和治理设施有效安全运行,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切割下料、压刨、开榫、雕刻及打磨废气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调漆、喷漆、组装、涂木蜡油及晾干废气收集经“除湿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三)按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减振、消声、隔声降噪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及周边声环 (略) 达标。

(四)按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的原则,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收集、 (略) 置工作。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五)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要求加强运输、贮存、生产等环节风险防范措施,防范污染事件发生。你公司须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预警体系,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六)按要求 (略) 防渗,规范设置排放口和固废(含危废)暂存场所。

(七)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八)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你单位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进行项目建设, (略) 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七、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郎溪县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 11月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抄送:新发镇人民政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郎溪县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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