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义三山高安街道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关于信义三山高安街道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 (略) 信义三山高安街道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信义三山高安街道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单位: | 芜 (略) | ||
环评机构: | 芜湖艾 (略) | 公示时间 | 2024.11.4-2024.11.11 |
项目概况: | 利用高安街道现有坑塘水面、沟渠等土地,占地面积600亩,建设一座30MW光伏发电项目。因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现重新报批,芜环行审〔2023〕174号文件作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择枯 (略) 分段施工,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光伏组件安装角度,减少反射光对水面 (略) 域的影响,光伏组件施工完成后水塘全面恢复水产养殖,不得降低现有水环境条件。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 (略) 理回用于施工降尘。营运期不产生废水。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堆放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布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加强运输车辆管理, (略) 进行洒水降尘;禁止燃烧废弃物。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进 (略) 理, (略) 设备,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旧光伏组件、废电器元件等一般固体 (略) 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 (略) 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由设备厂家回收利用。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略) (略) 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 (略) 信义三山高安街道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信义三山高安街道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单位: | 芜 (略) | ||
环评机构: | 芜湖艾 (略) | 公示时间 | 2024.11.4-2024.11.11 |
项目概况: | 利用高安街道现有坑塘水面、沟渠等土地,占地面积600亩,建设一座30MW光伏发电项目。因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现重新报批,芜环行审〔2023〕174号文件作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择枯 (略) 分段施工,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光伏组件安装角度,减少反射光对水面 (略) 域的影响,光伏组件施工完成后水塘全面恢复水产养殖,不得降低现有水环境条件。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 (略) 理回用于施工降尘。营运期不产生废水。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堆放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布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加强运输车辆管理, (略) 进行洒水降尘;禁止燃烧废弃物。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进 (略) 理, (略) 设备,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旧光伏组件、废电器元件等一般固体 (略) 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 (略) 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由设备厂家回收利用。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略) (略) 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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