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4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个电子产品骨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个电子产品骨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 (略) (略) 38号1#幢 |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 (略) (略) 38号1#幢,租赁 (略)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用地面积650平方米,项目购置注塑成型机、插针机等相关设备生产电子产品骨架,形成年生产*个电子产品骨架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21年01月20日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101-*-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注塑工艺会产生注塑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由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员工生活污 (略) 化 (略) 理达到接管标准后和循环冷 (略) (略) 排入庐江城 (略) 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苏家河。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注塑成型机、插针机、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75~85dB(A)。拟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养护等措施。企业按照上述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袋、边角料与不合格产品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含废活性炭,危废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边角料与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装袋、边角料与 (略) 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均能得 (略) 置,不 (略) 外环境产生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 (略) 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个电子产品骨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个电子产品骨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 (略) (略) 38号1#幢 |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 (略) (略) 38号1#幢,租赁 (略)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用地面积650平方米,项目购置注塑成型机、插针机等相关设备生产电子产品骨架,形成年生产*个电子产品骨架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21年01月20日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101-*-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注塑工艺会产生注塑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由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员工生活污 (略) 化 (略) 理达到接管标准后和循环冷 (略) (略) 排入庐江城 (略) 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苏家河。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注塑成型机、插针机、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75~85dB(A)。拟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养护等措施。企业按照上述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袋、边角料与不合格产品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含废活性炭,危废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边角料与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装袋、边角料与 (略) 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均能得 (略) 置,不 (略) 外环境产生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 (略) 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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