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瓶深加工与热缩膜生产项目二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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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瓶深加工与热缩膜生产项目二期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烟台 (略) 玻璃瓶深加工与热缩膜生产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玻璃瓶深加工与热缩膜生产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烟台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经 (略) (略) 16 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长: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烟台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烟台 (略) 玻璃瓶深加工与热缩膜生产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玻璃瓶深加工与热缩膜生产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烟台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经 (略) (略) 16 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长: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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