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配件铸造补办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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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配件铸造补办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金属配件铸造(补办)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金口镇府前街3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项目概况: 公司利用自有土地和厂房从事汽车零部件铸造,主要产品为汽车悬置梁支架。本项目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完善手续后项目生产规模为汽车悬置梁支架*套/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废气(颗粒物)经电炉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 (略) 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口)排放;项目抛丸废气(颗粒物)经3台抛丸机自带管道收集后,分别引入抛丸机各自配套的3台布袋 (略) 理,一同引入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制芯废气(颗粒物、VOCs)经制芯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水冷却(间接冷却)+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浇注废气(颗粒物、VOCs)经浇注工位侧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水冷却(间接冷却)+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DA001排放口、DA002排放口、DA003和DA004的等效排放口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的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DA003、DA004的等效排放口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废壳破碎、废砂入罐落料废气分别经破碎机投料口和出料口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布袋除尘 (略) 理,与其他未收集的废气一同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任意点位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电炉循环冷却用水、制芯废气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炉渣、废筑炉料、废布袋、废钢砂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废覆膜砂厂 (略) 理后循环利用;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 (略)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496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金属配件铸造(补办)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金口镇府前街3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项目概况: 公司利用自有土地和厂房从事汽车零部件铸造,主要产品为汽车悬置梁支架。本项目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完善手续后项目生产规模为汽车悬置梁支架*套/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废气(颗粒物)经电炉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 (略) 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口)排放;项目抛丸废气(颗粒物)经3台抛丸机自带管道收集后,分别引入抛丸机各自配套的3台布袋 (略) 理,一同引入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制芯废气(颗粒物、VOCs)经制芯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水冷却(间接冷却)+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浇注废气(颗粒物、VOCs)经浇注工位侧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水冷却(间接冷却)+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DA001排放口、DA002排放口、DA003和DA004的等效排放口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的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DA003、DA004的等效排放口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废壳破碎、废砂入罐落料废气分别经破碎机投料口和出料口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布袋除尘 (略) 理,与其他未收集的废气一同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任意点位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电炉循环冷却用水、制芯废气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炉渣、废筑炉料、废布袋、废钢砂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废覆膜砂厂 (略) 理后循环利用;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 (略)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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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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