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水利局关于广西西林县那劳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百色市水利局关于广西西林县那劳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西 (略) :

你局报来《关于批准广西西林县那劳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的请示》(西水报〔2024〕7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广西建川 (略) 、广西建通 (略) 、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已对该项目分别出具了初步设计技术评审意见和初步设计概算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那劳河是郁江(驮娘江)一级支流,流域集雨面积975平方公里,河长88公里,河床坡降6.55‰。拟治理河段现状基本无护岸工程防护措施,岸坡抗冲刷能力低,汛期遭遇洪水时常发生塌岸,造成洪涝灾害频发,水土流失严重。因此,为保障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河岸稳固和河道行洪通畅,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西林县那劳河进行治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一)基本同意采用瞬时单位线法推求的设计洪水成果。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皿帖村NL4+489五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127立方米每秒;克林屯NL36+995五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分别359立方米每秒;克林屯NL39+925五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383立方米每秒;岩扛屯NL54+400五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426.4立方米每秒。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桩号XPH2+169、XPH12+650、XPH18+306.3五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分别为528.11、531.18、623.14立方米每秒。

(二)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成果。

(三)同意设计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同意根据《中国地震 (略) 划图》(*), (略)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二)同 (略) 地质条件分析及评价。 (略) 无深大活动性断裂构造通过,属区域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沿线未发现有岸坡大规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未发现膨胀性的特殊性岩土存在,现 (略) 于基本稳定状态,堤基岩土性质较为稳定,适宜修建整治工程。

(三)同意护岸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及评价。治理河段两岸大部分为土质边坡,坡岸上部以冲积层(Qal~1)粉质粘土为主,下部为冲积层(Qal~2)砂砾卵石层,下伏基岩为三迭统板纳组上段(T2b2):泥岩夹砂岩、粉砂岩。挡墙基础进入河床以下≥1.0米,采取护脚及防冲刷措施。

(四)同意清淤疏浚工程地质分析及评价。河道现状淤积层厚度0.2~0.5米,局部桥梁段淤积厚度可达0.7~1.0米,清淤时形成的边坡坡比按1:1.5~1:2.0,清淤后对原自然边坡影响不大。

(五)同意附属建筑物工程地质分析及评价。本工程附属建筑物基础置于砂砾卵石或以下地层,满足承载力要求,基础稳定。

(六)同意围堰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及评价。

(七)同意弃渣场地质条件分析及评价。

(八)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分析及评价。本工程所需要土料均可利用开挖土料,块石、砂石等外购解决。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同意工程任务。本工程主要任务为护岸固土,保护河岸稳定,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农田,稳定河势,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工程建成后,保护农田3500亩,保护人口500人。

(二)同意根据《防洪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本工程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设计,即岸坡顶高于5年一遇洪水水位高程的按5年一遇洪水防护,岸坡顶低于5年一遇洪水水位高程的按平岸设计。

(三)同意设计水面线成果。整治后: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皿帖村、者革村至克林屯、那伏屯及下岩杠屯等各河段5年一遇洪水位分别为833.11~813.00米、652.94~638.51米、564.42~545.92 米、545.72~534.07米。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5年一遇洪水位为719.40米~656.90米。

(四)同意工程建设规模。其中: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治理河道总长14.518公里,其中皿帖村河段4.489公里,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5.029公里,那伏屯河段3.2公里,下岩杠屯河段1.8公里。新建护岸总长23.148公里,其中皿帖村河段护岸总长7094米,左岸3857米,右岸3237米;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护岸总长7250米,左岸4187米,右岸3063米;那伏屯河段护岸总长5364米,左岸2889米,右岸2475米;下岩杠屯河段护岸总长3440米,左岸1683米,右岸1757米。沿岸设置排水 (略) 、机耕桥3座、下河步 (略) 等附属建筑物。

(二)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治理河道总长7.05公里,其中西平村河段1.3公里;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4.86公里;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0.89公里。新建护岸总长8.75公里,其中西平村河段1.35公里;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6.45公里;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0.95公里。沿岸设置排水 (略) 、机耕桥1座、下河 (略) 等附属建筑物。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同意本工程主要和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二)工程总体布置。

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起点位于皿帖村八柴屯附近,终点位于下岩杠屯,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4.518公里。

(三)护岸结构设计和轴线布置。

同意护岸工程结构设计和轴线布置方案,其中: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

(1)采用 (略) 挡墙+草皮护坡结构型式。 (略) 规格为2.5米×1.0米×1.0米、2.0米×1.0米×1.0米、1.5米×1.0米×1.0米、1.0米×1.0米×1.0米和0.5米×1.0米×1.0米;挡墙高2.0~3.5米,顶宽1.0米;护脚墙前按开挖坡比1:0.5回填开挖土石方;挡墙基础埋深1.0米;挡墙顶部设0.05米厚碎石垫层找平后,铺设0.15米厚C20砼压顶,按间距2米设沉降缝,缝宽20毫米,采用1:2沥青砂浆填缝。该部分护岸工程总长*米,其中左岸9694米,右岸8988米,桩号具体为:

左岸:(皿帖村河段)MTZ0+000~MTZ0+348、MTZ0+412~MTZ0+628、MTZ0+737~MTZ0+891、MTZ0+945~MTZ1+294、MTZ1+448~MTZ1+614、MTZ1+620~MTZ1+700、MTZ1+752~MTZ1+949、MTZ1+954~MTZ2+645、MTZ2+708~MTZ2+856、MTZ2+954~MTZ3+125、MTZ3+363~MTZ3+844、MTZ3+906~MTZ4+197、MTZ4+248~MTZ4+364;(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ZGZ0+524~ZGZ0+547、ZGZ0+600~ZGZ1+080、ZGZ1+314~ZGZ1+401、ZGZ1+612~ZGZ1+718、ZGZ1+889~ZGZ2+079、 ZGZ2+134~ZGZ2+198、ZGZ2+245~ZGZ2+397、ZGZ2+628~ZGZ3+344、ZGZ3+478~ZGZ3+973、ZGZ4+082~ZGZ4+430、ZGZ4+911~ZGZ5+006;(那伏屯河段)NFZ0+000~NFZ0+849、NFZ0+853~NFZ1+190、NFZ1+290~NFZ1+392、NFZ1+776~NFZ2+314、NFZ2+488~NFZ2+641、NFZ2+692~NFZ2+836、NFZ3+092~NFZ3+236;(下岩杠屯河段)YGZ0+101~YGZ0+289、YGZ0+324~YGZ0+901、YGZ1+320~YGZ1+819。

右岸:(皿帖村河段)MTY0+000~MTY0+436、MTY0+782~MTY0+911、MTY0+919~MTY1+465、MTY1+520~MTY1+577、MTY1+585~MTY1+665、MTY1+713~MTY1+854、MTY2+268~MTY2+813、MTY2+915~MTY3+296、MTY3+348~MTY3+916、MTY4+290~MTY4+417;(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ZGY0+000~ZGY0+19、ZGY0+533~ZGY0+678、ZGY0+769~ZGY0+977、ZGY1+202~ZGY1+751、ZGY1+904~ZGY2+093、ZGY2+135~ZGY2+211、ZGY2+263~ZGY2+678、ZGY3+254~ZGY3+647、ZGY4+055~ZGY4+216、ZGY4+523~ZGY4+613、ZGY4+664~ZGY4+763、ZGY4+932~ZGY5+042;(那伏屯河段)NFY0+157~NFY0+413 、NFY0+659~NFY0+922、NFY1+027~NFY1+229、NFY1+327~NFY1+649、NFY1+988~NFY2+119、NFY2+227~NFY2+407、NFY2+455~NFY2+700、NFY2+801~NFY3+035、 NFY3+138~NFY3+214;(下岩杠屯河段)YGY0+000~YGY0+100、YGY0+426~YGY1+153、YGY1+163~YGY1+323、YGY1+341~YGY1+795。

(2)采用C20埋石砼挡墙+草皮护坡结构型式,挡墙高3.33~5.0米。其中,高度<4米部分采用重力式,顶宽0.5米,迎水面垂直,基础埋深1.0米,护脚回填开挖土石方,墙背回填开挖料,压实度不小于0.6;墙身设φ110PVC排水管,坡比2%,间距1.0米,排水管临土侧设砂石反滤料,反滤料尺寸0.3米×0.3米×0.3米。高度≥4米部分采用衡重式,墙高4.5米和5.0米,顶宽0.5米,基础埋深1.0米,迎水面坡比1:0.15,衡重台宽0.8米;下墙高1.7米~2.0米,背坡坡比1:0.3;上墙高1.8米~2.0米,背坡坡比1:0.3;上下墙身均设φ110PVC排水管,坡比2%,间距1.0米,排水管临土侧设砂石反滤料,反滤料尺寸0.3米×0.3米×0.3米。该部分护岸工程总长4465米,其中左岸2921米,右岸1544米,桩号具体为:

左岸:(皿帖村河段)MTZ0+348~MTZ0+412、MTZ0+701~MTZ0+737、MTZ0+891~MTZ0+910、MTZ0+912~MTZ0+941、MTZ1+700~MTZ1+709、MTZ1+715~ MTZ1+752、MTZ2+645~MTZ2+708、MTZ2+856~MTZ2+899、MTZ2+908~MTZ2+954、MTZ3+844~ MTZ3+906、MTZ4+197~MTZ4+223、MTZ4+232~MTZ4+248;(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ZGZ0+000~ZGZ0+247、ZGZ0+463~ZGZ0+524、ZGZ1+080~ZGZ1+128、ZGZ1+163~ZGZ1+314、ZGZ2+198~ZGZ2+225、ZGZ2+229~ZGZ2+245、ZGZ2+397~ZGZ2+628、ZGZ3+344~ZGZ3+478、ZGZ3+973~ GZ4+033、ZGZ4+056~ZGZ4+082、ZGZ4+430~ZGZ4+653、ZGZ4+656~ZGZ4+705、ZGZ4+757~ZGZ4+820、ZGZ4+868~ZGZ4+911、ZGZ5+006~ZGZ5+057;(那伏屯河段)NFZ1+190~NFZ1+239、NFZ1+251~ NFZ1+290、NFZ1+662~NFZ1+710、NFZ1+713~NFZ1+776、NFZ2+314~NFZ2+488、NFZ2+843~ NFZ3+092;(下岩杠屯河段)YGZ0+901~YGZ1+320。

右岸:(皿帖村河段)MTY0+738~MTY0+782、MTY1+665~MTY1+674、MTY1+680~MTY1+713、MTY2+813~MTY2+858、MTY2+813~MTY2+858、MTY2+865~MTY2+915、MTY4+417~MTY4+463;(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ZGY1+179~ZGY1+202、ZGY2+211~ZGY2+238、ZGY2+241~ZGY2+263、ZGY2+678~ZGY2+792、ZGY3+933~ZGY3+984、ZGY4+028~ZGY4+055、ZGY4+613~ZGY4+637、ZGY4+641~ZGY4+664、ZGY4+763~ZGY4+836、ZGY5+042~ZGY5+093;(那伏屯河段)NFY0+413~NFY0+548、NFY0+922~NFY1+027、NFY1+229~NFY1+291、NFY1+299~NFY1+327、NFY1+649~NFY1+678、NFY1+684~ NFY1+797、NFY2+700~NFY2+750、NFY2+757~NFY2+801;(下岩杠屯河段)YGY0+100~YGY0+218、YGY0+218~ YGY0+346、YGY0+356~YGY0+426;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

(1)采用浆砌石护坡/C20埋石砼重力式挡墙+草皮结构型式。挡墙高3~4米,基础埋深1.0米,顶宽不小于0.3米,护脚回填开挖土石方,墙背回填开挖料,压实度不小于0.6;墙身距河底约0.5米设φ110PVC排水管,坡比2%,间距1.0米,排水管临土侧设砂石反滤料。该部分护岸工程总长1069.8米,其中左岸514.4米,右岸555.4米,桩号具体为:

左岸:(西平村河段)Z0+000~Z0+055、Z0+995~Z1+053、Z0+486.8~Z0+511.2;(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Z05+337.0~Z05+375.0、Z05+732.0~Z05+802.0、Z06+424.0~Z06+461.0、Z06+893.0~Z06+953.0、Z07+113.0~Z07+123.0;(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Z11+000.0~Z11+053.0、Z11+581.0~Z11+617.0、Z12+530.0~Z12+583.0、Z14+472.0~Z14+492.0。

右岸:(西平村河段)Y0+000.0~Y0+061.0、Y0+930.0~Y1+019.0、Y0+500.8~Y0+525.2;(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Y06+404.0~Y06+466.0、Y06+914.0~Y07+070.0、 Y07+136.0~Y07+146.0;(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Y11+000.0~Y11+058.0、Y11+666.0 ~Y11+702.0、Y12+615.0 ~ Y12+656.0、Y14+501.0~Y14+538.0。

其中Z0+486.8~Z0+511.2、Y0+500.8~Y0+525.2采用浆砌石护坡。

(2)采用格宾石笼挡墙+草皮护坡/框格梁撒草籽/雷诺护垫护坡结构型式。墙高3~4米,基础埋深1.0~1.5米,顶宽1.0米,背坡直立,临水坡为台阶状,宽0.5 米,高1.0米,每层内收0.5米;墙背设一层反滤土工布,墙背回填开挖土料压实,压实度不小于0.6,护脚回填开挖土石方;墙顶铺设0.1米厚级别碎石垫层找平后,铺设0.15米厚C20砼压顶;护坡采用C25砼框格梁撒草籽护坡或雷诺护垫护坡,框格梁中间填筑种植土后撒播草籽,雷诺护垫厚度0.3米,坡度为1:1.5,下方铺设一层反滤土工布,护坡顶设C25钢筋砼压顶,宽0.5米。该部分护岸工程总长6682米,其中左岸3166米,右岸3566米,桩号具体为:

左岸:(西平村河段)Z1+687.0~Z1+732.0、Z1+832.0~Z1+876.0;(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Z04+362.0~Z04+578.0、Z05+075.0~Z05+337.0、Z05+610.0~Z05+732.0、 Z05+802.0 ~Z05+975.0、Z06+205.0~Z06+289.0、Z06+461.0~Z06+893.0、Z07+142.0~Z07+187.0、Z07+709.0~Z07+845.0、 Z08+148.0~Z08+273.0、Z08+459.0~Z08+981.0、Z09+561.0~Z09+668.0、Z09+752.0~Z09+829.0、Z10+142.0~Z10+265.0;(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Z12+197.0 ~ Z12+341.0、Z15+140.0~Z15+191.0、Z15+255.0~Z15+307.0。

右岸:(西平村河段)Y0+685.0~Y1+817.0、Y0+930.0~Y1+019.0;(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Y05+664.0~ Y05+908.0、Y06+047.0~ Y06+196.0、Y06+269.0~Y06+334.0、Y06+466.0~Y06+914.0、 Y07+070.0~Y07+136.0、Y07+217.0~Y07+610.0、Y07+921.0~Y08+204.0Y08+562.0~Y08+585.0、Y08+834.0~Y09+325.0、Y09+592.0~ Y09+708.0、Y09+761.0~Y09+890.0、Y10+355.0~Y10+470.0;(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Y10+690.0~Y11+000.0、Y11+604.0~Y11+666.0。

(3)采用格宾石笼护脚挡墙+雷诺护垫护坡结构型式。护脚高挡墙1.0米,基础埋深1.0米,顶宽1米;墙背设一层反滤土工布;护坡采用雷诺护垫,厚0.3米,坡比1.5~ 1:2,护垫下方铺设一层反滤土工布,顶宽0.5米。该部分护岸工程总长994米,其中左岸445米,右岸549米,桩号具体为:

左岸:(西平村河段)Z1+539.0~Z1+687.0、Z1+876.0~ Z2+023.0;(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Z06+953.0~Z07+113.0、Z07+559.0~Z07+709.0、Z10+265.0~Z10+358.0。

右岸:(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Y04+814.0~Y05+178.0、Y05+908.0~Y06+047.0、Y09+890.0~Y09+936.0。

(四)疏浚清障设计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结合设计横断面实施清淤设计,对工程全线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恢复河道行洪功能。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对桩号XPH0+760~XPH0+910,总长约150米范围进行疏浚清淤,疏浚平均厚度约1.0米,清淤量1641立方米;拆除已水毁桩号XPH0+930机耕桥,恢复原河道宽度,并对拆除后的岸坡进行支护,拆除钢筋砼量81立方米、浆砌石625立方米。

(五)附属建筑物。

同意附属建筑物设计方案。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

(1)设置排水涵管4座(分别设在ZGZ1+047、ZGZ2+346、ZGZ4+329、ZGY4+ (略) ),采用DN500预制钢筋砼管,管长均为4米,下设0.1米厚C20混凝土垫层;进水口设厚0.1米混凝土垫层,垫层上设置内空0.9米×0.9米×0.9米,厚0.3米C25钢筋砼集水井。

(2)设置C20砼下河步 (略) 。级宽3米,高0.18米;两侧设C20砼齿墙,高0.4米,宽0.25米;梯顶设0.3米×0.5米压顶;梯脚设1米× (略) ,厚0.2米;梯步底设0.15米厚碎石垫层。建议后续可根据实际实地调整步级位置。

(3)设置设3座跨河机耕桥,桩号NL50+560、NL50+990、NL52+ (略) ,机耕桥采用1跨钢筋砼结构,跨距10m。桥面净宽4.5米,桥长27米桥面设镀锌钢防护栏,高度1.2m;桥梁基础埋深1.5米;桥墩采用C25砼,基础采用C25砼基础,预应力板梁采用C40钢筋砼;桥梁上下游10m,采用M7.5浆砌石挡墙进行护底及护坡。桥梁两侧采用C25砼U型桥台,底部为矩形底板,桥台背水侧采用1:0~1:0.3自顶部向底部放坡;桥梁引桥为C20埋石砼挡墙。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

1.在桩号XPH0+480位置设1座2跨机耕桥,跨距16米。桥面净宽3.75米,桥长32米,桥面设镀锌钢防护栏,高1.2米;桥梁基础埋深1.95m;桥墩采用C25钢筋砼,基础采用C25钢筋砼基础,预应力板梁采用C35钢筋砼。桥梁上下游10m,采用M10浆砌石挡墙进行护底及护坡;桥梁两侧采用U型桥台,桥台采用C25砼,坡比为1:0.5/0.3,底部为矩形底板,桥台背水侧采用1:0~1:0.3自顶部向底部放坡。桥梁引桥为C20埋石砼挡墙,内部埋设DN1200排水涵管,涵管厚0.12米。

2.设置下河C20砼 (略) ,步级宽度1~1.5米,尺寸为0.300米×0.150米。建议后续可根据实际实地调整步级位置。

3.设置DN1250排水 (略) ,桩号Z6+641,管长4米。

(六)工程安全监测

同意工程安全监测方案。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 (略) 桥及各 (略) 增设水位标 (略) 。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沿河桥梁上下游各布设一根水位尺,共 (略) 。

六、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施工导流、主体工程施工方法、施工总布置及施工总进度安排,工程施工总工期12个月。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一)同意工程用地范围及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64.13亩,其中永久征收11.17亩,不涉及基本农田;临时征用152.96亩。

(二)同意工程征地所采用的补偿依据和补偿标准,本工程征地补偿总投资277.*元,其中111.*元列入概算投资,其余166.*元地方政府自筹解决。其中: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征地补偿总投资*元,列入概算75.*元,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征地补偿总投资132.*元,列入概算*元,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八、环境保护设计

同意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本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投资37.*元。其中:

(一)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环境保护专项投资16.*元,均列入概算。

(二)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环境保护专项投资19.*元,列入概算17.*元,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九、水土保持设计

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计。本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投资133.*元。其中:

(一)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水土保持专项投资85.*元,均列入概算。

(二)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水土保持专项投资48.*元,列入概算35.*元,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以及针对主要危害因素采取的防范措施。

十一、节能设计

同意能耗分析以及主要节能降耗措施。

十二、工程管理设计

1.同意工程管理设计。工程建成后交由西平乡人民政府开展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工程确权划界应于工程建设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绘制完成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矢量电子图层,确权划界费列入工程概算总投资。

十三、设计概算

(一)同意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原则及计算方法。

(二) (略) (略) 出具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评审结论,审定西林县那劳河防洪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6114.*元,临时工程348.*元,独立费用703.*元,基本预备费358.*元,移民与环境投资261.*元。其中: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工程概算总投资5636.*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4449.*元,临时工程254.*元,独立费用495.*元,基本预备费259.*元,移民与环境投资177.*元。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工程概算总投资2150.*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665.*元,临时工程94.*元,独立费用208.*元,基本预备费98.*元,移民与环境投资83.*元。

附件:1.广西西林县那劳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汇总表(财审后)

2.那劳河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财审后)

3.那劳河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财审后)

(略) (略)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

广西西林县那劳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汇总表

(财审后)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送审金额(万元)

审定金额(万元)

核增(+)

核减(-)

备注

I

工程部分投资





建筑工程

8002.44

6114.3

-1888.14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

0

0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

0

0


临时工程

556.41

348.86

-207.55


独立费用

956.9

703.69

-253.21


(一)

建设管理费

421.56

325.44

-96.12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234.34

180.5

-53.84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165.53

128.85

-36.68


3

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

21.69

16.09

-5.6


(二)

科研勘察设计费

339.19

269.43

-69.76


(三)

其他

196.15

108.82

-87.33


1

工程保险费

38.51

29.09

-9.42


2

招标业务费

36.2

29.17

-7.03


3

工程平行检测费

29.86

12.93

-16.93


4

工程竣工验收抽检费

27.87

17.63

-10.24


5

项目法人检测费

24.59

0

-24.59


6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

19.12

0

-19.12


7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费

20

20

0


基本预备费(5%)

475.78

358.35

-117.43








II

移民与环境投资

343.43

261.81

-81.62


征地移民补偿

189.36

111.48

-77.88


水土保持工程

105.26

103.24

-2.02


环境保护工程

48.81

47.09

-1.72








III

工程投资总计

*.96

7787

-2547.96



静态总投资

*.96

7787

-2547.96


附件2

那劳河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汇总表

(财审后)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送审金额(万元)

审定金额(万元)

核增(+)

核减(-)

备注

I

工程部分投资





建筑工程

5941.04

4449.28

-1491.76


(一)

皿帖村河段NL0+000至NL4+489(河道整治长4489m)

1140.33

944.35

-195.98


(二)

者革村-克林屯段NL31+600至NL36+629(河道整治长5029m)

2216.75

1620.84

-595.91


(三)

那伏屯河段NL46+000至NL49+200(河道整治长3200m)

1532.58

1088.65

-443.93


(四)

下岩杠屯河段NL49+300至NL51+100(河道整治长1800m)

1051.37

795.43

-255.94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


临时工程

431.12

254.41

-176.71


(一)

导流工程

159.05

74.01

-85.04


(二)

临时施工便道

115.74

65.00

-50.74


(三)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93.24

68.82

-24.42


(四)

施工临时工程

63.09

46.57

-16.52


独立费用

684.11

495.44

-188.67


(一)

建设管理费

301.06

232.06

-69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172.30

130.00

-42.3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118.67

91.88

-26.79


3

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

10.09

10.18

0.09


(二)

科研勘察设计费

238.24

188.73

-49.51


(三)

其他

144.81

74.65

-70.16


1

工程保险费

28.67

21.17

-7.5


2

招标业务费

23.29

19.96

-3.33


3

工程平行检测费

25.49

9.41

-16.08


4

工程竣工验收抽检费

19.12

14.11

-5.01


5

项目法人检测费

19.12

0

-19.12


6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

19.12

0

-19.12


7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费

10.00

10.00

0


基本预备费(5%)

352.81

259.96

-92.85






0


II

移民与环境投资

247.15

177.83

-69.32


征地移民补偿

145.00

75.68

-69.32


水土保持工程

85.34

85.34

0


环境保护工程

16.81

16.81

0








III

工程投资总计

7656.23

5636.92

-2019.31



静态总投资

7656.23

5636.92

-2019.31


附件3

那劳河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汇总表(财审后)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送审金额(万元)

审定金额(万元)

核增(+)

核减(-)

备注

I

工程部分投资





建筑工程

2061.40

1665.02

-396.38


(一)

河道工程

1954.82

1600.53

-354.29


(二)

建筑物工程

86.17

64.48

-21.69


(三)

其他建筑工程

20.41


-20.41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


临时工程

125.29

94.45

-30.84


(一)

导流工程

33.44

13.08

-20.36


(二)

临时施工便道

38.20

38.20

0


(三)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32.00

25.74

-6.26


(四)

施工临时工程

21.65

17.42

-4.23


独立费用

272.79

208.25

-64.54


(一)

建设管理费

120.50

93.38

-27.12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62.04

50.50

-11.54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46.86

36.97

-9.89


3

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

11.60

5.91

-5.69


(二)

科研勘察设计费

100.95

80.70

-20.25


(三)

其他

51.34

34.17

-17.17


1

工程保险费

9.84

7.92

-1.92


2

招标业务费

12.91

9.21

-3.7


3

工程平行检测费

4.37

3.52

-0.85


4

工程竣工验收抽检费

8.75

3.52

-5.23


5

项目法人检测费

5.47

0

-5.47


6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

0

0

0


7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费

10.00

10

0


基本预备费(5%)

122.97

98.39

-24.58






0


II

移民与环境投资

96.28

83.98

-12.3


征地移民补偿

44.36

35.80

-8.56


水土保持工程

19.92

17.90

-2.02


环境保护工程

32.00

30.28

-1.72








III

工程投资总计

2678.73

2150.08

-528.65



静态总投资

2678.73

2150.08

-528.6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西 (略) :

你局报来《关于批准广西西林县那劳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的请示》(西水报〔2024〕7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广西建川 (略) 、广西建通 (略) 、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已对该项目分别出具了初步设计技术评审意见和初步设计概算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那劳河是郁江(驮娘江)一级支流,流域集雨面积975平方公里,河长88公里,河床坡降6.55‰。拟治理河段现状基本无护岸工程防护措施,岸坡抗冲刷能力低,汛期遭遇洪水时常发生塌岸,造成洪涝灾害频发,水土流失严重。因此,为保障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河岸稳固和河道行洪通畅,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西林县那劳河进行治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一)基本同意采用瞬时单位线法推求的设计洪水成果。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皿帖村NL4+489五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127立方米每秒;克林屯NL36+995五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分别359立方米每秒;克林屯NL39+925五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383立方米每秒;岩扛屯NL54+400五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426.4立方米每秒。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桩号XPH2+169、XPH12+650、XPH18+306.3五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分别为528.11、531.18、623.14立方米每秒。

(二)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成果。

(三)同意设计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同意根据《中国地震 (略) 划图》(*), (略)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二)同 (略) 地质条件分析及评价。 (略) 无深大活动性断裂构造通过,属区域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沿线未发现有岸坡大规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未发现膨胀性的特殊性岩土存在,现 (略) 于基本稳定状态,堤基岩土性质较为稳定,适宜修建整治工程。

(三)同意护岸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及评价。治理河段两岸大部分为土质边坡,坡岸上部以冲积层(Qal~1)粉质粘土为主,下部为冲积层(Qal~2)砂砾卵石层,下伏基岩为三迭统板纳组上段(T2b2):泥岩夹砂岩、粉砂岩。挡墙基础进入河床以下≥1.0米,采取护脚及防冲刷措施。

(四)同意清淤疏浚工程地质分析及评价。河道现状淤积层厚度0.2~0.5米,局部桥梁段淤积厚度可达0.7~1.0米,清淤时形成的边坡坡比按1:1.5~1:2.0,清淤后对原自然边坡影响不大。

(五)同意附属建筑物工程地质分析及评价。本工程附属建筑物基础置于砂砾卵石或以下地层,满足承载力要求,基础稳定。

(六)同意围堰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及评价。

(七)同意弃渣场地质条件分析及评价。

(八)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分析及评价。本工程所需要土料均可利用开挖土料,块石、砂石等外购解决。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同意工程任务。本工程主要任务为护岸固土,保护河岸稳定,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农田,稳定河势,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工程建成后,保护农田3500亩,保护人口500人。

(二)同意根据《防洪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本工程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设计,即岸坡顶高于5年一遇洪水水位高程的按5年一遇洪水防护,岸坡顶低于5年一遇洪水水位高程的按平岸设计。

(三)同意设计水面线成果。整治后: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皿帖村、者革村至克林屯、那伏屯及下岩杠屯等各河段5年一遇洪水位分别为833.11~813.00米、652.94~638.51米、564.42~545.92 米、545.72~534.07米。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5年一遇洪水位为719.40米~656.90米。

(四)同意工程建设规模。其中: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治理河道总长14.518公里,其中皿帖村河段4.489公里,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5.029公里,那伏屯河段3.2公里,下岩杠屯河段1.8公里。新建护岸总长23.148公里,其中皿帖村河段护岸总长7094米,左岸3857米,右岸3237米;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护岸总长7250米,左岸4187米,右岸3063米;那伏屯河段护岸总长5364米,左岸2889米,右岸2475米;下岩杠屯河段护岸总长3440米,左岸1683米,右岸1757米。沿岸设置排水 (略) 、机耕桥3座、下河步 (略) 等附属建筑物。

(二)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治理河道总长7.05公里,其中西平村河段1.3公里;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4.86公里;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0.89公里。新建护岸总长8.75公里,其中西平村河段1.35公里;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6.45公里;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0.95公里。沿岸设置排水 (略) 、机耕桥1座、下河 (略) 等附属建筑物。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同意本工程主要和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二)工程总体布置。

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起点位于皿帖村八柴屯附近,终点位于下岩杠屯,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4.518公里。

(三)护岸结构设计和轴线布置。

同意护岸工程结构设计和轴线布置方案,其中: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

(1)采用 (略) 挡墙+草皮护坡结构型式。 (略) 规格为2.5米×1.0米×1.0米、2.0米×1.0米×1.0米、1.5米×1.0米×1.0米、1.0米×1.0米×1.0米和0.5米×1.0米×1.0米;挡墙高2.0~3.5米,顶宽1.0米;护脚墙前按开挖坡比1:0.5回填开挖土石方;挡墙基础埋深1.0米;挡墙顶部设0.05米厚碎石垫层找平后,铺设0.15米厚C20砼压顶,按间距2米设沉降缝,缝宽20毫米,采用1:2沥青砂浆填缝。该部分护岸工程总长*米,其中左岸9694米,右岸8988米,桩号具体为:

左岸:(皿帖村河段)MTZ0+000~MTZ0+348、MTZ0+412~MTZ0+628、MTZ0+737~MTZ0+891、MTZ0+945~MTZ1+294、MTZ1+448~MTZ1+614、MTZ1+620~MTZ1+700、MTZ1+752~MTZ1+949、MTZ1+954~MTZ2+645、MTZ2+708~MTZ2+856、MTZ2+954~MTZ3+125、MTZ3+363~MTZ3+844、MTZ3+906~MTZ4+197、MTZ4+248~MTZ4+364;(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ZGZ0+524~ZGZ0+547、ZGZ0+600~ZGZ1+080、ZGZ1+314~ZGZ1+401、ZGZ1+612~ZGZ1+718、ZGZ1+889~ZGZ2+079、 ZGZ2+134~ZGZ2+198、ZGZ2+245~ZGZ2+397、ZGZ2+628~ZGZ3+344、ZGZ3+478~ZGZ3+973、ZGZ4+082~ZGZ4+430、ZGZ4+911~ZGZ5+006;(那伏屯河段)NFZ0+000~NFZ0+849、NFZ0+853~NFZ1+190、NFZ1+290~NFZ1+392、NFZ1+776~NFZ2+314、NFZ2+488~NFZ2+641、NFZ2+692~NFZ2+836、NFZ3+092~NFZ3+236;(下岩杠屯河段)YGZ0+101~YGZ0+289、YGZ0+324~YGZ0+901、YGZ1+320~YGZ1+819。

右岸:(皿帖村河段)MTY0+000~MTY0+436、MTY0+782~MTY0+911、MTY0+919~MTY1+465、MTY1+520~MTY1+577、MTY1+585~MTY1+665、MTY1+713~MTY1+854、MTY2+268~MTY2+813、MTY2+915~MTY3+296、MTY3+348~MTY3+916、MTY4+290~MTY4+417;(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ZGY0+000~ZGY0+19、ZGY0+533~ZGY0+678、ZGY0+769~ZGY0+977、ZGY1+202~ZGY1+751、ZGY1+904~ZGY2+093、ZGY2+135~ZGY2+211、ZGY2+263~ZGY2+678、ZGY3+254~ZGY3+647、ZGY4+055~ZGY4+216、ZGY4+523~ZGY4+613、ZGY4+664~ZGY4+763、ZGY4+932~ZGY5+042;(那伏屯河段)NFY0+157~NFY0+413 、NFY0+659~NFY0+922、NFY1+027~NFY1+229、NFY1+327~NFY1+649、NFY1+988~NFY2+119、NFY2+227~NFY2+407、NFY2+455~NFY2+700、NFY2+801~NFY3+035、 NFY3+138~NFY3+214;(下岩杠屯河段)YGY0+000~YGY0+100、YGY0+426~YGY1+153、YGY1+163~YGY1+323、YGY1+341~YGY1+795。

(2)采用C20埋石砼挡墙+草皮护坡结构型式,挡墙高3.33~5.0米。其中,高度<4米部分采用重力式,顶宽0.5米,迎水面垂直,基础埋深1.0米,护脚回填开挖土石方,墙背回填开挖料,压实度不小于0.6;墙身设φ110PVC排水管,坡比2%,间距1.0米,排水管临土侧设砂石反滤料,反滤料尺寸0.3米×0.3米×0.3米。高度≥4米部分采用衡重式,墙高4.5米和5.0米,顶宽0.5米,基础埋深1.0米,迎水面坡比1:0.15,衡重台宽0.8米;下墙高1.7米~2.0米,背坡坡比1:0.3;上墙高1.8米~2.0米,背坡坡比1:0.3;上下墙身均设φ110PVC排水管,坡比2%,间距1.0米,排水管临土侧设砂石反滤料,反滤料尺寸0.3米×0.3米×0.3米。该部分护岸工程总长4465米,其中左岸2921米,右岸1544米,桩号具体为:

左岸:(皿帖村河段)MTZ0+348~MTZ0+412、MTZ0+701~MTZ0+737、MTZ0+891~MTZ0+910、MTZ0+912~MTZ0+941、MTZ1+700~MTZ1+709、MTZ1+715~ MTZ1+752、MTZ2+645~MTZ2+708、MTZ2+856~MTZ2+899、MTZ2+908~MTZ2+954、MTZ3+844~ MTZ3+906、MTZ4+197~MTZ4+223、MTZ4+232~MTZ4+248;(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ZGZ0+000~ZGZ0+247、ZGZ0+463~ZGZ0+524、ZGZ1+080~ZGZ1+128、ZGZ1+163~ZGZ1+314、ZGZ2+198~ZGZ2+225、ZGZ2+229~ZGZ2+245、ZGZ2+397~ZGZ2+628、ZGZ3+344~ZGZ3+478、ZGZ3+973~ GZ4+033、ZGZ4+056~ZGZ4+082、ZGZ4+430~ZGZ4+653、ZGZ4+656~ZGZ4+705、ZGZ4+757~ZGZ4+820、ZGZ4+868~ZGZ4+911、ZGZ5+006~ZGZ5+057;(那伏屯河段)NFZ1+190~NFZ1+239、NFZ1+251~ NFZ1+290、NFZ1+662~NFZ1+710、NFZ1+713~NFZ1+776、NFZ2+314~NFZ2+488、NFZ2+843~ NFZ3+092;(下岩杠屯河段)YGZ0+901~YGZ1+320。

右岸:(皿帖村河段)MTY0+738~MTY0+782、MTY1+665~MTY1+674、MTY1+680~MTY1+713、MTY2+813~MTY2+858、MTY2+813~MTY2+858、MTY2+865~MTY2+915、MTY4+417~MTY4+463;(者革村至克林屯河段)ZGY1+179~ZGY1+202、ZGY2+211~ZGY2+238、ZGY2+241~ZGY2+263、ZGY2+678~ZGY2+792、ZGY3+933~ZGY3+984、ZGY4+028~ZGY4+055、ZGY4+613~ZGY4+637、ZGY4+641~ZGY4+664、ZGY4+763~ZGY4+836、ZGY5+042~ZGY5+093;(那伏屯河段)NFY0+413~NFY0+548、NFY0+922~NFY1+027、NFY1+229~NFY1+291、NFY1+299~NFY1+327、NFY1+649~NFY1+678、NFY1+684~ NFY1+797、NFY2+700~NFY2+750、NFY2+757~NFY2+801;(下岩杠屯河段)YGY0+100~YGY0+218、YGY0+218~ YGY0+346、YGY0+356~YGY0+426;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

(1)采用浆砌石护坡/C20埋石砼重力式挡墙+草皮结构型式。挡墙高3~4米,基础埋深1.0米,顶宽不小于0.3米,护脚回填开挖土石方,墙背回填开挖料,压实度不小于0.6;墙身距河底约0.5米设φ110PVC排水管,坡比2%,间距1.0米,排水管临土侧设砂石反滤料。该部分护岸工程总长1069.8米,其中左岸514.4米,右岸555.4米,桩号具体为:

左岸:(西平村河段)Z0+000~Z0+055、Z0+995~Z1+053、Z0+486.8~Z0+511.2;(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Z05+337.0~Z05+375.0、Z05+732.0~Z05+802.0、Z06+424.0~Z06+461.0、Z06+893.0~Z06+953.0、Z07+113.0~Z07+123.0;(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Z11+000.0~Z11+053.0、Z11+581.0~Z11+617.0、Z12+530.0~Z12+583.0、Z14+472.0~Z14+492.0。

右岸:(西平村河段)Y0+000.0~Y0+061.0、Y0+930.0~Y1+019.0、Y0+500.8~Y0+525.2;(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Y06+404.0~Y06+466.0、Y06+914.0~Y07+070.0、 Y07+136.0~Y07+146.0;(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Y11+000.0~Y11+058.0、Y11+666.0 ~Y11+702.0、Y12+615.0 ~ Y12+656.0、Y14+501.0~Y14+538.0。

其中Z0+486.8~Z0+511.2、Y0+500.8~Y0+525.2采用浆砌石护坡。

(2)采用格宾石笼挡墙+草皮护坡/框格梁撒草籽/雷诺护垫护坡结构型式。墙高3~4米,基础埋深1.0~1.5米,顶宽1.0米,背坡直立,临水坡为台阶状,宽0.5 米,高1.0米,每层内收0.5米;墙背设一层反滤土工布,墙背回填开挖土料压实,压实度不小于0.6,护脚回填开挖土石方;墙顶铺设0.1米厚级别碎石垫层找平后,铺设0.15米厚C20砼压顶;护坡采用C25砼框格梁撒草籽护坡或雷诺护垫护坡,框格梁中间填筑种植土后撒播草籽,雷诺护垫厚度0.3米,坡度为1:1.5,下方铺设一层反滤土工布,护坡顶设C25钢筋砼压顶,宽0.5米。该部分护岸工程总长6682米,其中左岸3166米,右岸3566米,桩号具体为:

左岸:(西平村河段)Z1+687.0~Z1+732.0、Z1+832.0~Z1+876.0;(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Z04+362.0~Z04+578.0、Z05+075.0~Z05+337.0、Z05+610.0~Z05+732.0、 Z05+802.0 ~Z05+975.0、Z06+205.0~Z06+289.0、Z06+461.0~Z06+893.0、Z07+142.0~Z07+187.0、Z07+709.0~Z07+845.0、 Z08+148.0~Z08+273.0、Z08+459.0~Z08+981.0、Z09+561.0~Z09+668.0、Z09+752.0~Z09+829.0、Z10+142.0~Z10+265.0;(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Z12+197.0 ~ Z12+341.0、Z15+140.0~Z15+191.0、Z15+255.0~Z15+307.0。

右岸:(西平村河段)Y0+685.0~Y1+817.0、Y0+930.0~Y1+019.0;(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Y05+664.0~ Y05+908.0、Y06+047.0~ Y06+196.0、Y06+269.0~Y06+334.0、Y06+466.0~Y06+914.0、 Y07+070.0~Y07+136.0、Y07+217.0~Y07+610.0、Y07+921.0~Y08+204.0Y08+562.0~Y08+585.0、Y08+834.0~Y09+325.0、Y09+592.0~ Y09+708.0、Y09+761.0~Y09+890.0、Y10+355.0~Y10+470.0;(者革村至克林村河段)Y10+690.0~Y11+000.0、Y11+604.0~Y11+666.0。

(3)采用格宾石笼护脚挡墙+雷诺护垫护坡结构型式。护脚高挡墙1.0米,基础埋深1.0米,顶宽1米;墙背设一层反滤土工布;护坡采用雷诺护垫,厚0.3米,坡比1.5~ 1:2,护垫下方铺设一层反滤土工布,顶宽0.5米。该部分护岸工程总长994米,其中左岸445米,右岸549米,桩号具体为:

左岸:(西平村河段)Z1+539.0~Z1+687.0、Z1+876.0~ Z2+023.0;(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Z06+953.0~Z07+113.0、Z07+559.0~Z07+709.0、Z10+265.0~Z10+358.0。

右岸:(西利村至者革村河段)Y04+814.0~Y05+178.0、Y05+908.0~Y06+047.0、Y09+890.0~Y09+936.0。

(四)疏浚清障设计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结合设计横断面实施清淤设计,对工程全线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恢复河道行洪功能。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对桩号XPH0+760~XPH0+910,总长约150米范围进行疏浚清淤,疏浚平均厚度约1.0米,清淤量1641立方米;拆除已水毁桩号XPH0+930机耕桥,恢复原河道宽度,并对拆除后的岸坡进行支护,拆除钢筋砼量81立方米、浆砌石625立方米。

(五)附属建筑物。

同意附属建筑物设计方案。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

(1)设置排水涵管4座(分别设在ZGZ1+047、ZGZ2+346、ZGZ4+329、ZGY4+ (略) ),采用DN500预制钢筋砼管,管长均为4米,下设0.1米厚C20混凝土垫层;进水口设厚0.1米混凝土垫层,垫层上设置内空0.9米×0.9米×0.9米,厚0.3米C25钢筋砼集水井。

(2)设置C20砼下河步 (略) 。级宽3米,高0.18米;两侧设C20砼齿墙,高0.4米,宽0.25米;梯顶设0.3米×0.5米压顶;梯脚设1米× (略) ,厚0.2米;梯步底设0.15米厚碎石垫层。建议后续可根据实际实地调整步级位置。

(3)设置设3座跨河机耕桥,桩号NL50+560、NL50+990、NL52+ (略) ,机耕桥采用1跨钢筋砼结构,跨距10m。桥面净宽4.5米,桥长27米桥面设镀锌钢防护栏,高度1.2m;桥梁基础埋深1.5米;桥墩采用C25砼,基础采用C25砼基础,预应力板梁采用C40钢筋砼;桥梁上下游10m,采用M7.5浆砌石挡墙进行护底及护坡。桥梁两侧采用C25砼U型桥台,底部为矩形底板,桥台背水侧采用1:0~1:0.3自顶部向底部放坡;桥梁引桥为C20埋石砼挡墙。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

1.在桩号XPH0+480位置设1座2跨机耕桥,跨距16米。桥面净宽3.75米,桥长32米,桥面设镀锌钢防护栏,高1.2米;桥梁基础埋深1.95m;桥墩采用C25钢筋砼,基础采用C25钢筋砼基础,预应力板梁采用C35钢筋砼。桥梁上下游10m,采用M10浆砌石挡墙进行护底及护坡;桥梁两侧采用U型桥台,桥台采用C25砼,坡比为1:0.5/0.3,底部为矩形底板,桥台背水侧采用1:0~1:0.3自顶部向底部放坡。桥梁引桥为C20埋石砼挡墙,内部埋设DN1200排水涵管,涵管厚0.12米。

2.设置下河C20砼 (略) ,步级宽度1~1.5米,尺寸为0.300米×0.150米。建议后续可根据实际实地调整步级位置。

3.设置DN1250排水 (略) ,桩号Z6+641,管长4米。

(六)工程安全监测

同意工程安全监测方案。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 (略) 桥及各 (略) 增设水位标 (略) 。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沿河桥梁上下游各布设一根水位尺,共 (略) 。

六、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施工导流、主体工程施工方法、施工总布置及施工总进度安排,工程施工总工期12个月。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一)同意工程用地范围及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64.13亩,其中永久征收11.17亩,不涉及基本农田;临时征用152.96亩。

(二)同意工程征地所采用的补偿依据和补偿标准,本工程征地补偿总投资277.*元,其中111.*元列入概算投资,其余166.*元地方政府自筹解决。其中: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征地补偿总投资*元,列入概算75.*元,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征地补偿总投资132.*元,列入概算*元,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八、环境保护设计

同意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本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投资37.*元。其中:

(一)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环境保护专项投资16.*元,均列入概算。

(二)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环境保护专项投资19.*元,列入概算17.*元,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九、水土保持设计

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计。本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投资133.*元。其中:

(一)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水土保持专项投资85.*元,均列入概算。

(二)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水土保持专项投资48.*元,列入概算35.*元,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以及针对主要危害因素采取的防范措施。

十一、节能设计

同意能耗分析以及主要节能降耗措施。

十二、工程管理设计

1.同意工程管理设计。工程建成后交由西平乡人民政府开展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工程确权划界应于工程建设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绘制完成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矢量电子图层,确权划界费列入工程概算总投资。

十三、设计概算

(一)同意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原则及计算方法。

(二) (略) (略) 出具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评审结论,审定西林县那劳河防洪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6114.*元,临时工程348.*元,独立费用703.*元,基本预备费358.*元,移民与环境投资261.*元。其中:

1.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工程概算总投资5636.*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4449.*元,临时工程254.*元,独立费用495.*元,基本预备费259.*元,移民与环境投资177.*元。

2.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工程概算总投资2150.*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665.*元,临时工程94.*元,独立费用208.*元,基本预备费98.*元,移民与环境投资83.*元。

附件:1.广西西林县那劳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汇总表(财审后)

2.那劳河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财审后)

3.那劳河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财审后)

(略) (略)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

广西西林县那劳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汇总表

(财审后)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送审金额(万元)

审定金额(万元)

核增(+)

核减(-)

备注

I

工程部分投资





建筑工程

8002.44

6114.3

-1888.14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

0

0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

0

0


临时工程

556.41

348.86

-207.55


独立费用

956.9

703.69

-253.21


(一)

建设管理费

421.56

325.44

-96.12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234.34

180.5

-53.84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165.53

128.85

-36.68


3

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

21.69

16.09

-5.6


(二)

科研勘察设计费

339.19

269.43

-69.76


(三)

其他

196.15

108.82

-87.33


1

工程保险费

38.51

29.09

-9.42


2

招标业务费

36.2

29.17

-7.03


3

工程平行检测费

29.86

12.93

-16.93


4

工程竣工验收抽检费

27.87

17.63

-10.24


5

项目法人检测费

24.59

0

-24.59


6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

19.12

0

-19.12


7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费

20

20

0


基本预备费(5%)

475.78

358.35

-117.43








II

移民与环境投资

343.43

261.81

-81.62


征地移民补偿

189.36

111.48

-77.88


水土保持工程

105.26

103.24

-2.02


环境保护工程

48.81

47.09

-1.72








III

工程投资总计

*.96

7787

-2547.96



静态总投资

*.96

7787

-2547.96


附件2

那劳河皿帖村和者革村至下岩杠屯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汇总表

(财审后)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送审金额(万元)

审定金额(万元)

核增(+)

核减(-)

备注

I

工程部分投资





建筑工程

5941.04

4449.28

-1491.76


(一)

皿帖村河段NL0+000至NL4+489(河道整治长4489m)

1140.33

944.35

-195.98


(二)

者革村-克林屯段NL31+600至NL36+629(河道整治长5029m)

2216.75

1620.84

-595.91


(三)

那伏屯河段NL46+000至NL49+200(河道整治长3200m)

1532.58

1088.65

-443.93


(四)

下岩杠屯河段NL49+300至NL51+100(河道整治长1800m)

1051.37

795.43

-255.94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


临时工程

431.12

254.41

-176.71


(一)

导流工程

159.05

74.01

-85.04


(二)

临时施工便道

115.74

65.00

-50.74


(三)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93.24

68.82

-24.42


(四)

施工临时工程

63.09

46.57

-16.52


独立费用

684.11

495.44

-188.67


(一)

建设管理费

301.06

232.06

-69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172.30

130.00

-42.3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118.67

91.88

-26.79


3

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

10.09

10.18

0.09


(二)

科研勘察设计费

238.24

188.73

-49.51


(三)

其他

144.81

74.65

-70.16


1

工程保险费

28.67

21.17

-7.5


2

招标业务费

23.29

19.96

-3.33


3

工程平行检测费

25.49

9.41

-16.08


4

工程竣工验收抽检费

19.12

14.11

-5.01


5

项目法人检测费

19.12

0

-19.12


6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

19.12

0

-19.12


7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费

10.00

10.00

0


基本预备费(5%)

352.81

259.96

-92.85






0


II

移民与环境投资

247.15

177.83

-69.32


征地移民补偿

145.00

75.68

-69.32


水土保持工程

85.34

85.34

0


环境保护工程

16.81

16.81

0








III

工程投资总计

7656.23

5636.92

-2019.31



静态总投资

7656.23

5636.92

-2019.31


附件3

那劳河西平村至者革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汇总表(财审后)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送审金额(万元)

审定金额(万元)

核增(+)

核减(-)

备注

I

工程部分投资





建筑工程

2061.40

1665.02

-396.38


(一)

河道工程

1954.82

1600.53

-354.29


(二)

建筑物工程

86.17

64.48

-21.69


(三)

其他建筑工程

20.41


-20.41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


临时工程

125.29

94.45

-30.84


(一)

导流工程

33.44

13.08

-20.36


(二)

临时施工便道

38.20

38.20

0


(三)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32.00

25.74

-6.26


(四)

施工临时工程

21.65

17.42

-4.23


独立费用

272.79

208.25

-64.54


(一)

建设管理费

120.50

93.38

-27.12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62.04

50.50

-11.54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46.86

36.97

-9.89


3

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

11.60

5.91

-5.69


(二)

科研勘察设计费

100.95

80.70

-20.25


(三)

其他

51.34

34.17

-17.17


1

工程保险费

9.84

7.92

-1.92


2

招标业务费

12.91

9.21

-3.7


3

工程平行检测费

4.37

3.52

-0.85


4

工程竣工验收抽检费

8.75

3.52

-5.23


5

项目法人检测费

5.47

0

-5.47


6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

0

0

0


7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费

10.00

10

0


基本预备费(5%)

122.97

98.39

-24.58






0


II

移民与环境投资

96.28

83.98

-12.3


征地移民补偿

44.36

35.80

-8.56


水土保持工程

19.92

17.90

-2.02


环境保护工程

32.00

30.28

-1.72








III

工程投资总计

2678.73

2150.08

-528.65



静态总投资

2678.73

2150.08

-528.6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