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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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略) 普 (略) ;

建设地点: (略) 永丰镇 (略) 纪庄;

公示内容: (略) 普 (略) 年产80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总

联系方式:*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略) 普 (略) ;

建设地点: (略) 永丰镇 (略) 纪庄;

公示内容: (略) 普 (略) 年产80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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