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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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淡水街 (略) 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惠州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秋长 (略) 振兴工 (略) A栋一、三楼

建设单位

惠州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年产电茶壶底盘#件、磨豆系统主轴支架#件、饮料盖#件、榨汁机果渣杯58.#件、绞切机收线盖#件、绞切机支撑架总成#件、烘碗机转轴架#件、咖啡壶防逆球#件、咖啡壶过滤槽#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要 (略) 理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外购废旧塑胶从事产品生产。

(二)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 (略) 第 (略) 理厂进 (略) 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 (略) 理设施。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及表9,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喷淋塔浓水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淡水街 (略) 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惠州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秋长 (略) 振兴工 (略) A栋一、三楼

建设单位

惠州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年产电茶壶底盘#件、磨豆系统主轴支架#件、饮料盖#件、榨汁机果渣杯58.#件、绞切机收线盖#件、绞切机支撑架总成#件、烘碗机转轴架#件、咖啡壶防逆球#件、咖啡壶过滤槽#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要 (略) 理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外购废旧塑胶从事产品生产。

(二)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 (略) 第 (略) 理厂进 (略) 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 (略) 理设施。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及表9,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喷淋塔浓水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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