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4年11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通讯地址:陕西省 (略) 秦汉新城兰池大厦16-16办公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利用黑水虻 (略) 理餐厨残渣生产有机肥料和蛋白虫项目 | 秦汉新城周陵街道南贺村加油站向南500米秦汉鲜花港 | 项目占地面积约9312㎡,主要利用黑水虻 (略) 理餐厨残渣,生产有机肥料和蛋白虫,日处理餐厨垃圾约45t,年生产黑水虻及蝇蛆幼虫虫干约1095t、冷冻鲜虫约3650t、虫粪约5475t。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通讯地址:陕西省 (略) 秦汉新城兰池大厦16-16办公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利用黑水虻 (略) 理餐厨残渣生产有机肥料和蛋白虫项目 | 秦汉新城周陵街道南贺村加油站向南500米秦汉鲜花港 | 项目占地面积约9312㎡,主要利用黑水虻 (略) 理餐厨残渣,生产有机肥料和蛋白虫,日处理餐厨垃圾约45t,年生产黑水虻及蝇蛆幼虫虫干约1095t、冷冻鲜虫约3650t、虫粪约5475t。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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