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略) (略) 《关于开展20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http://**)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对照通知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科研场所和中试 (略) ,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
二、申报条件
1.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备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元。
2.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3.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愿意发挥现有中试设施的作用,为行业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服务,有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纯检验检测、纯委托研发等不纳入中试服务范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三、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要求,认真填写《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附件1)和《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附件2),依据《中试基地申报材料清单目录》(附件4)汇总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22日(星期五)前提交至新 (略) 科创办。
四、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需根据材料清单目录按名称、顺序胶装成册(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 (略) 理。
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件:*@*63.com
附件1: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doc
附件5: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6:合科〔2021〕132号-关于印发《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新 (略) 科创办
2024年11月4日
各有关单位:
(略) (略) 《关于开展20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http://**)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对照通知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科研场所和中试 (略) ,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
二、申报条件
1.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备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元。
2.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3.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愿意发挥现有中试设施的作用,为行业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服务,有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纯检验检测、纯委托研发等不纳入中试服务范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三、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要求,认真填写《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附件1)和《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附件2),依据《中试基地申报材料清单目录》(附件4)汇总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22日(星期五)前提交至新 (略) 科创办。
四、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需根据材料清单目录按名称、顺序胶装成册(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 (略) 理。
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件:*@*63.com
附件1: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doc
附件5: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6:合科〔2021〕132号-关于印发《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新 (略) 科创办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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