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新建镇留住村村庄规划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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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新建镇留住村村庄规划年批前公示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推动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指导新建镇留住村村庄建设,特编制《 (略) 新建镇留住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现根据《 (略) 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成果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村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新建镇留住村位于新建镇西北部,东与常州、闸上村相连, (略) 庄村,西临新 (略) ,北接臧林村。

本次规划范围为村庄全域范围,面积833.56公顷。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修正版)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修正版)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中共中央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

《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同时本次规划还提出了农宅建设的原则、建设要求以及建筑风格、材料、户型与立面的设计引导。

二、规划图件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推动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指导新建镇留住村村庄建设,特编制《 (略) 新建镇留住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现根据《 (略) 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成果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村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新建镇留住村位于新建镇西北部,东与常州、闸上村相连, (略) 庄村,西临新 (略) ,北接臧林村。

本次规划范围为村庄全域范围,面积833.56公顷。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修正版)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修正版)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中共中央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

《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同时本次规划还提出了农宅建设的原则、建设要求以及建筑风格、材料、户型与立面的设计引导。

二、规划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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