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澄迈县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公告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澄迈县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公告
澄迈县自然资 (略)
关于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澄迈县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要求,为做好澄迈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经研究,我局决定委托第三方开展我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澄迈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选聘人
澄迈县自然资 (略)
三、项目概况
通过比选的方式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澄迈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委托费用单价原则控制在100元/个图斑内,总价原则控制在(略)元内。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调查单位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4年度澄迈县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国家及省级要求承担相应工作;按国家、 (略) 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我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和监测图斑调查工作,及时报送变更调查更新汇总成果及数据库。
(二)项目期限:技术单位按工作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澄迈县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具体按省资规厅的要求上报成果。
(三)项目成果
提交符合技术标准的自然资源监测、“海南调查云”内业、自主变更等图斑成果审核记录表及图斑成果举证相片数据成果(纸质表格一套、电子成果一套)。
五、报名文件要求
(一)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略)级(含(略)级)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单位测绘资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外省单位还需提供海南省测绘 (略) 许可的测绘备案手续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四)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六)在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单位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书1份,加盖公章。
(七)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 (略) 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的优先,提供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九)在海南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优先,提供单位在海南省内办公场所购买或租赁等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十)有承担过 (略) 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优先,提供单位承担过 (略) 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六、报名材料要求
(一)除上述需提供的材料外,需提供报价函1份,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单独密封,加盖公章。
(二)报名材料由受托人提交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上述报名材料中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需携带原件备查。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按清单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好,封面注明澄迈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报名材料。
(四)实行现场提交报价材料,拒绝电话、短信、邮件等其他非现场提交询价材料。提供的报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材料和增补材料。
八、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105号澄迈县自然资 (略) 309室。
九、选择办法
1.有效报价需达到3家及以上,在满足要求的报价单位中,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择优一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澄迈县 (略) 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十、合同约定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条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更改。
十一、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公告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事项,敬请及时关注“澄迈县 (略) 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略)。
如有异议,可向澄迈县自然资 (略) 纪检审计岗反映,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略)。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
附件2: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4〕1319号)
澄迈县自然资 (略)
关于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澄迈县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要求,为做好澄迈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经研究,我局决定委托第三方开展我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澄迈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选聘人
澄迈县自然资 (略)
三、项目概况
通过比选的方式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澄迈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委托费用单价原则控制在100元/个图斑内,总价原则控制在(略)元内。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调查单位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4年度澄迈县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国家及省级要求承担相应工作;按国家、 (略) 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我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和监测图斑调查工作,及时报送变更调查更新汇总成果及数据库。
(二)项目期限:技术单位按工作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澄迈县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具体按省资规厅的要求上报成果。
(三)项目成果
提交符合技术标准的自然资源监测、“海南调查云”内业、自主变更等图斑成果审核记录表及图斑成果举证相片数据成果(纸质表格一套、电子成果一套)。
五、报名文件要求
(一)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略)级(含(略)级)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单位测绘资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外省单位还需提供海南省测绘 (略) 许可的测绘备案手续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四)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六)在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单位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书1份,加盖公章。
(七)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 (略) 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的优先,提供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九)在海南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优先,提供单位在海南省内办公场所购买或租赁等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十)有承担过 (略) 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优先,提供单位承担过 (略) 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六、报名材料要求
(一)除上述需提供的材料外,需提供报价函1份,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单独密封,加盖公章。
(二)报名材料由受托人提交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上述报名材料中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需携带原件备查。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按清单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好,封面注明澄迈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报名材料。
(四)实行现场提交报价材料,拒绝电话、短信、邮件等其他非现场提交询价材料。提供的报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材料和增补材料。
八、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105号澄迈县自然资 (略) 309室。
九、选择办法
1.有效报价需达到3家及以上,在满足要求的报价单位中,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择优一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澄迈县 (略) 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十、合同约定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条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更改。
十一、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公告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事项,敬请及时关注“澄迈县 (略) 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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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澄迈县自然资 (略) 纪检审计岗反映,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略)。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
附件2: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4〕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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