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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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安徽亚森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5 09:34 信息来源:宣 (略) 管委会 访问次数:7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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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亚 (略)

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812电动机制造、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C2913橡胶零件制造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

建设内容:项目购置生产设备,进行熔化、精炼、压铸、热锻、阳极氧化、喷涂、机加工等,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汽车零部件(略)件,电机、家电及LED照明零部件(略)件,精密压铸件(略)吨。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放口(DW001)排入 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前处理、皮膜、去毛刺、振抛超声波清洗、研磨、浸渗废水等综合废水:新建1个综 (略) 理设施,综合 (略)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略) ,接管至 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氧化生产线生产废水:新建1个氧化废 (略) 理设施,氧化废水污水经氧 (略)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略) ,接管至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理 (略) 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水阳江。

(2)废气

拟建项目装炉、熔化、精炼、扒渣、切割、回收铝、锯切、切割、焊接、喷砂、喷漆、铝灰回收、喷塑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标准限值。

熔化、精炼、保温、时效、固溶、烘干、喷粉固化和喷漆烘干等工序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颗粒物、SO2、NOx废气的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黑度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

固化、调漆、喷漆、喷漆烘干、浸渗、丝印、清洗、橡胶硫化、涂胶等产生的有组织非(略)烷总烃、二(略)苯、(略)苯、(略)酸(略)酯、(略)酸(略)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1 和表2排放限值。

氧化线产生的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及表6中相关标准要求。

橡胶硫化、铝灰暂存等产生的硫化氢、氨、CS2、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含油金属屑熔炼产生的二噁英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 4 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二噁英类缺少无组织排放标准,故参照执行日本年均值标准 0.6pg TEQ/m3

无组织颗粒物、非(略)烷总烃、二(略)苯、硫酸雾、NOx、SO2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略)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5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0)中表 A.1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少量氨、CS2、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拟建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浇冒口、未沾染乳化液废铝屑、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未 (略) 理的回用于生产,经 (略) 理的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综合利用或外售。废钢丸、钢砂、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砂轮、废模具、废布袋、橡胶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抛丸喷砂金属除尘灰、研磨石、振抛石及残渣等暂 (略) 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利用单位回收利用。喷塑除尘灰(塑粉)收集后外售或回用于喷粉工序、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含油废金 (略) (略) 内废金属屑必须按照危废管理,厂区含油金属屑经沥干、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放入熔炼炉内熔化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沾染化学品废包装物、二次铝灰、废槽渣、废活性炭、污泥、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暂 (略) 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一次铝灰用于回收铝工序。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 (略) 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 (略) ,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4)噪声

(略) 主要噪声设备有机加工设备、喷砂、抛丸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等。这些高噪声设备的声级为70-90dB(A)。针对这类室内、外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不同降噪措施:室内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封闭厂房隔声措施;室外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设备产生噪声情况分别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音装置、安装隔声罩、设置隔声间, (略) 、远离厂界。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定位,项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 (略) 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略)宣城经济技 (略) 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亚 (略)

联系人:(略)总

电话:(略)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 (略)

编制单位:安徽 (略)

联系电话:056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桃州镇中雅蓝色公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10个工作日)。

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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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亚 (略)

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812电动机制造、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C2913橡胶零件制造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

建设内容:项目购置生产设备,进行熔化、精炼、压铸、热锻、阳极氧化、喷涂、机加工等,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汽车零部件(略)件,电机、家电及LED照明零部件(略)件,精密压铸件(略)吨。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放口(DW001)排入 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前处理、皮膜、去毛刺、振抛超声波清洗、研磨、浸渗废水等综合废水:新建1个综 (略) 理设施,综合 (略)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略) ,接管至 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氧化生产线生产废水:新建1个氧化废 (略) 理设施,氧化废水污水经氧 (略)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略) ,接管至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理 (略) 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水阳江。

(2)废气

拟建项目装炉、熔化、精炼、扒渣、切割、回收铝、锯切、切割、焊接、喷砂、喷漆、铝灰回收、喷塑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标准限值。

熔化、精炼、保温、时效、固溶、烘干、喷粉固化和喷漆烘干等工序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颗粒物、SO2、NOx废气的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黑度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

固化、调漆、喷漆、喷漆烘干、浸渗、丝印、清洗、橡胶硫化、涂胶等产生的有组织非(略)烷总烃、二(略)苯、(略)苯、(略)酸(略)酯、(略)酸(略)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1 和表2排放限值。

氧化线产生的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及表6中相关标准要求。

橡胶硫化、铝灰暂存等产生的硫化氢、氨、CS2、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含油金属屑熔炼产生的二噁英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 4 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二噁英类缺少无组织排放标准,故参照执行日本年均值标准 0.6pg TEQ/m3

无组织颗粒物、非(略)烷总烃、二(略)苯、硫酸雾、NOx、SO2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略)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5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0)中表 A.1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少量氨、CS2、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拟建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浇冒口、未沾染乳化液废铝屑、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未 (略) 理的回用于生产,经 (略) 理的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综合利用或外售。废钢丸、钢砂、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砂轮、废模具、废布袋、橡胶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抛丸喷砂金属除尘灰、研磨石、振抛石及残渣等暂 (略) 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利用单位回收利用。喷塑除尘灰(塑粉)收集后外售或回用于喷粉工序、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含油废金 (略) (略) 内废金属屑必须按照危废管理,厂区含油金属屑经沥干、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放入熔炼炉内熔化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沾染化学品废包装物、二次铝灰、废槽渣、废活性炭、污泥、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暂 (略) 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一次铝灰用于回收铝工序。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 (略) 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 (略) ,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4)噪声

(略) 主要噪声设备有机加工设备、喷砂、抛丸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等。这些高噪声设备的声级为70-90dB(A)。针对这类室内、外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不同降噪措施:室内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封闭厂房隔声措施;室外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设备产生噪声情况分别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音装置、安装隔声罩、设置隔声间, (略) 、远离厂界。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定位,项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 (略) 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略)宣城经济技 (略) 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亚 (略)

联系人:(略)总

电话:(略)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 (略)

编制单位:安徽 (略)

联系电话:056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桃州镇中雅蓝色公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10个工作日)。

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安徽亚森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5 09:34 信息来源:宣 (略) 管委会 访问次数:7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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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亚 (略)

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812电动机制造、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C2913橡胶零件制造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

建设内容:项目购置生产设备,进行熔化、精炼、压铸、热锻、阳极氧化、喷涂、机加工等,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汽车零部件(略)件,电机、家电及LED照明零部件(略)件,精密压铸件(略)吨。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放口(DW001)排入 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前处理、皮膜、去毛刺、振抛超声波清洗、研磨、浸渗废水等综合废水:新建1个综 (略) 理设施,综合 (略)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略) ,接管至 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氧化生产线生产废水:新建1个氧化废 (略) 理设施,氧化废水污水经氧 (略)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略) ,接管至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理 (略) 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水阳江。

(2)废气

拟建项目装炉、熔化、精炼、扒渣、切割、回收铝、锯切、切割、焊接、喷砂、喷漆、铝灰回收、喷塑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标准限值。

熔化、精炼、保温、时效、固溶、烘干、喷粉固化和喷漆烘干等工序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颗粒物、SO2、NOx废气的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黑度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

固化、调漆、喷漆、喷漆烘干、浸渗、丝印、清洗、橡胶硫化、涂胶等产生的有组织非(略)烷总烃、二(略)苯、(略)苯、(略)酸(略)酯、(略)酸(略)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1 和表2排放限值。

氧化线产生的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及表6中相关标准要求。

橡胶硫化、铝灰暂存等产生的硫化氢、氨、CS2、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含油金属屑熔炼产生的二噁英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 4 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二噁英类缺少无组织排放标准,故参照执行日本年均值标准 0.6pg TEQ/m3

无组织颗粒物、非(略)烷总烃、二(略)苯、硫酸雾、NOx、SO2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略)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5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0)中表 A.1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少量氨、CS2、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拟建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浇冒口、未沾染乳化液废铝屑、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未 (略) 理的回用于生产,经 (略) 理的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综合利用或外售。废钢丸、钢砂、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砂轮、废模具、废布袋、橡胶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抛丸喷砂金属除尘灰、研磨石、振抛石及残渣等暂 (略) 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利用单位回收利用。喷塑除尘灰(塑粉)收集后外售或回用于喷粉工序、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含油废金 (略) (略) 内废金属屑必须按照危废管理,厂区含油金属屑经沥干、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放入熔炼炉内熔化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沾染化学品废包装物、二次铝灰、废槽渣、废活性炭、污泥、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暂 (略) 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一次铝灰用于回收铝工序。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 (略) 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 (略) ,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4)噪声

(略) 主要噪声设备有机加工设备、喷砂、抛丸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等。这些高噪声设备的声级为70-90dB(A)。针对这类室内、外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不同降噪措施:室内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封闭厂房隔声措施;室外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设备产生噪声情况分别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音装置、安装隔声罩、设置隔声间, (略) 、远离厂界。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定位,项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 (略) 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略)宣城经济技 (略) 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亚 (略)

联系人:(略)总

电话:(略)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 (略)

编制单位:安徽 (略)

联系电话:056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桃州镇中雅蓝色公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10个工作日)。

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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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亚 (略)

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812电动机制造、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C2913橡胶零件制造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

建设内容:项目购置生产设备,进行熔化、精炼、压铸、热锻、阳极氧化、喷涂、机加工等,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汽车零部件(略)件,电机、家电及LED照明零部件(略)件,精密压铸件(略)吨。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放口(DW001)排入 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前处理、皮膜、去毛刺、振抛超声波清洗、研磨、浸渗废水等综合废水:新建1个综 (略) 理设施,综合 (略)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略) ,接管至 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氧化生产线生产废水:新建1个氧化废 (略) 理设施,氧化废水污水经氧 (略) (略) 理 (略) 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略) ,接管至宣城经济技 (略) 第 (略) 理 (略) 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水阳江。

(2)废气

拟建项目装炉、熔化、精炼、扒渣、切割、回收铝、锯切、切割、焊接、喷砂、喷漆、铝灰回收、喷塑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标准限值。

熔化、精炼、保温、时效、固溶、烘干、喷粉固化和喷漆烘干等工序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颗粒物、SO2、NOx废气的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黑度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

固化、调漆、喷漆、喷漆烘干、浸渗、丝印、清洗、橡胶硫化、涂胶等产生的有组织非(略)烷总烃、二(略)苯、(略)苯、(略)酸(略)酯、(略)酸(略)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1 和表2排放限值。

氧化线产生的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及表6中相关标准要求。

橡胶硫化、铝灰暂存等产生的硫化氢、氨、CS2、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含油金属屑熔炼产生的二噁英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 4 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二噁英类缺少无组织排放标准,故参照执行日本年均值标准 0.6pg TEQ/m3

无组织颗粒物、非(略)烷总烃、二(略)苯、硫酸雾、NOx、SO2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略)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5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0)中表 A.1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少量氨、CS2、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拟建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浇冒口、未沾染乳化液废铝屑、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未 (略) 理的回用于生产,经 (略) 理的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综合利用或外售。废钢丸、钢砂、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砂轮、废模具、废布袋、橡胶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抛丸喷砂金属除尘灰、研磨石、振抛石及残渣等暂 (略) 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利用单位回收利用。喷塑除尘灰(塑粉)收集后外售或回用于喷粉工序、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含油废金 (略) (略) 内废金属屑必须按照危废管理,厂区含油金属屑经沥干、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放入熔炼炉内熔化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沾染化学品废包装物、二次铝灰、废槽渣、废活性炭、污泥、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暂 (略) 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一次铝灰用于回收铝工序。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 (略) 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 (略) ,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4)噪声

(略) 主要噪声设备有机加工设备、喷砂、抛丸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等。这些高噪声设备的声级为70-90dB(A)。针对这类室内、外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不同降噪措施:室内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封闭厂房隔声措施;室外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设备产生噪声情况分别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音装置、安装隔声罩、设置隔声间, (略) 、远离厂界。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安徽亚 (略) 年产(略)吨智能精密压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定位,项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 (略) 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略)宣城经济技 (略) 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亚 (略)

联系人:(略)总

电话:(略)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 (略)

编制单位:安徽 (略)

联系电话:056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桃州镇中雅蓝色公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10个工作日)。

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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