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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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资产〔2023〕79号)等文件精神,经过资料审核,现对项目补助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公示期内如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书面提出。

联系人:

(略) 企业科 杨天天 联系电话:*

国资办党建科 柯喻寅 联系电话:*

附件: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拨付名单

安 (略) 安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2024年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拨付名单

序号

拨付单位

央企退休人数

拨付金额(万元)

1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 (略)

315

7.55

2

递铺街道(安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5

0.12

3

安吉县人民政府灵峰街 (略)

10

0.24

4

孝源街道(安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1

0.02

5

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49

1.17

6

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

5

0.12

7

安吉县鄣吴镇人民政府

2

0.05

8

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

30

0.72

9

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

4

0.10

10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

2

0.05

11

安吉县章村镇人民政府

1

0.02

12

安吉县上墅乡人民政府

2

0.05

13

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

5

0.12

14

安吉县山川乡人民政府

1

0.02

合 计

432

10.35



*-*-553-公告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资产〔2023〕79号)等文件精神,经过资料审核,现对项目补助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公示期内如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书面提出。

联系人:

(略) 企业科 杨天天 联系电话:*

国资办党建科 柯喻寅 联系电话:*

附件: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拨付名单

安 (略) 安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2024年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拨付名单

序号

拨付单位

央企退休人数

拨付金额(万元)

1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 (略)

315

7.55

2

递铺街道(安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5

0.12

3

安吉县人民政府灵峰街 (略)

10

0.24

4

孝源街道(安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1

0.02

5

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49

1.17

6

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

5

0.12

7

安吉县鄣吴镇人民政府

2

0.05

8

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

30

0.72

9

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

4

0.10

10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

2

0.05

11

安吉县章村镇人民政府

1

0.02

12

安吉县上墅乡人民政府

2

0.05

13

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

5

0.12

14

安吉县山川乡人民政府

1

0.02

合 计

43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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